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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阳镇纪委:“三确保”’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2-06-09 15:12 信息来源:宣州纪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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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和遏制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水阳镇纪委多措并举,以强有力监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确保宣传“零距离”。水阳镇于62日组织28村社区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关于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工作。镇纪委督促村社区利用宣传单、大屏幕、工作群等方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村居民的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维权意识。

确保摸底“零误差”。镇纪委联合镇人社所对辖区内约20家工业企业用人单位禁止使用童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重点走访了宣州绿色建材产业园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均未发现使用童工现象。

确保监督“零死角”。镇纪委联合镇人社所、安监站开展的文化市场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对辖区内的餐饮店、理发店、宾馆、KTV、网吧等场所共48家进行重点检查,杜绝使用童工现象。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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