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政务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加班费、家属慰问费问题。2013年,区政务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加班费、职工家属慰问费,共计1.76万元。时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陶林忠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2月19日,区纪委给予陶林忠党内警告处分。
二、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底,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以节假日补助、防暑降温、满勤奖、冬季烤火、加班值班等名义违规给单位职工自行发放奖金、福利,另超标准发放2013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刘本明作为区住建委副主任、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12月18日,区监察局给予刘本明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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