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宣城市监察委员会、宣州区区委批准,宣州区纪委监委对宣州区人民法院原司法技术室主任何金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何金武违反政治纪律,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充当“中间人”为案件当事人疏通关系;违规经商办企业,长期与他人合伙经营与职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犯罪。
何金武作为人民法院法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职业道德,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何金武开除公职处分,依法免除其审判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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