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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宣州区财政局水阳分局原局长王兴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

发布时间:2019-09-28 11:11 信息来源:宣州纪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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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宣城市监察委员会、宣州区区委批准,宣州区纪委监委对宣州区财政局原水阳分局局长王兴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兴良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截留、侵吞政府协护税奖励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在工程款审核拨付及协护税报销奖励等资金结算方面提供帮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王兴良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背离党性原则,理想信念丧失,无视党纪国法,把公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政府协护税奖励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兴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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