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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追踪】宣城市公安局周王派出所原副所长洪波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一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1-05-15 10:51 信息来源:宣州纪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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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宣城市宣州区法院对宣城市公安局周王派出所原副所长洪波,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处被告人洪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洪波违法所得人民币十四万三千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洪波在任宣城市公安局济川派出所副所长、周王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14.3万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波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非法收受现金共计14.3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洪波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被纪律审查期间,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洪波认罪认罚,在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洪波亲属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对其从轻处罚。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洪波亲属代为缴纳罚金,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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