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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检衔接 推动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

发布时间:2023-03-30 10:45 信息来源: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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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关于“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决策部署,在严惩受贿犯罪的同时,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324日上午,宣州区纪委监委、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监检衔接座谈会。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仲国强及审理室、案管室、信访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润平,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妍以及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双方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最高检印发的《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惩治行贿犯罪“八个一”工作举措》的出台背景及主要精神内涵进行研讨学习,结合监检双方职责定位,就进一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加大打击职务犯罪洗钱工作力度,加强和规范案件提前介入、问题线索线索等有关情况和问题深入交流。

张润平表示,检察机关始终把依法惩治各种腐败犯罪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严肃查办受贿案件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的查处力度,着力提升打击行贿行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治理行贿综合效能,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二是要加强监检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并查处;三是要畅通沟通渠道,细化工作举措,提高办案质效。

张妍强调,要积极适应职务犯罪案件检监衔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驻院纪检组将进一步加强与区院沟通和配合,准确、规范做好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确保移送问题线索安全、规范、有序。

仲国强认为,“受贿行贿一起查”,要强化监检衔接,积极建立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良性监检关系,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行动上抓细抓实;三是及时高效沟通。

强化监检衔接,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区纪委监委与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监检衔接配合效用,不断增强反腐合力,推进预防查处职务犯罪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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