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区检察院核定编制公务用车6辆,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通过核对加油和维修保养记录、抽查2023年上半年行车轨迹,重点检查春节、清明、“五一”期间车辆停放、运行情况,查阅网上派车和线下审批单据等方式,对驻在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公车私用、不符合用车轨迹等违规使用情形。
针对单位内部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在新检察OA办公系统无法查看、2023年上半年公务车定点维修保养票据未整理等情形,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督促院办公室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