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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聚焦主责主业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11-16 11:00 信息来源:溪口镇纪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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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是政府税收和国家财力的最大贡献者,是城镇就业的最大保障,民营企业“稳”,就是经济的基本盘“稳”,更是民心“稳”。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用“亲”“清”二字概括新型政商关系,指明了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的相处之道。在经济稳步复苏的当下,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让更多民营企业在困境中“熬出来”,在发展中“跑起来”。

当好“暖心人”,保障惠企政策落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打通惠企政策落实的“最后一米”,关键是解决好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着力推进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盯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坚决防止出现政策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情况,确保各项惠企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督促,对在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追责问责。将民营企业反映急难盼愁的问题纳入重点监督范围,打通堵点淤点难点,确保政策红利化作“及时雨”在基层落地生根。

当好“贴心人”,引导政商亲清交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要做到“亲”“清”一个都不能少,“亲”是要求,“清”是底线。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要敢于“亮剑”,严肃整治利用职权索取和“两违规”行为,对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另一方面,要勇于“服务”,“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不能为了自身安全,索性“远离”商人商事,要把支持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作为衡量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内容,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劲头,鼓励靠前主动服务。

当好“知心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推进器”。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企业的“知心人”,一方面,从案件查办、实地调研、投诉等纪检监察业务流程入手,明确依规依纪依法,积极构建民营企业信访举报“畅通通道”,强化主动出击,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零容忍”,持续释放优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推动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流程再优化、态度再改进、质量再提升,从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发力,提振各类经营主体发展信心,助推各类经营主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督促职能部门着力解决政策梗阻、推诿扯皮、纪律松散、故意刁难、失职渎职等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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