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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率先垂范 学用结合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5-23 10:34 信息来源:洪林镇纪委 作者:邓静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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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干部更应率先垂范,学深悟透,在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

坚持目标导向,力求全面系统学纪“有深度”。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标准更高、质量更优是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对标对表学习、贯彻、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发力,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赋能增效;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要加强对新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对比学习,从总则到分则,找准各项条款在表述、定性上的区别与联系,聚焦“改了什么”和“为什么改”两个问题,深入挖掘,深刻思考,做到全面熟知掌握,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通过解读典型案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定性量纪依据和分歧意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把握运用,真正实现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同时,要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录、忏悔录等,深入开展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准确规范执纪“有精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在于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要把握全面从严的内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的总结提炼,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让铁纪“长牙”、发威;要贯彻精准运用的要求。紧盯“关键少数”,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坚持严的要求,又要做到实事求是,既不能“一板子打死”挫伤干部积极性,也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放任自流,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做到精准执纪,方能取得实际成效;要兼顾情理相容的考量。要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不断推动监管防线从事后向事中、事前关口移动,及时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诫勉并督促改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坚持结果导向,力求自觉带头守纪“有高度”。党纪学习教育是每一位党员的必修课,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规党纪的执行者和捍卫者,更要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检身正己界限分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标准和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六项纪律”行为准则,划清公与私、行与止、情与法、亲与清的分界线,不断推动他律、自律有机统一,奠定“律他”的坚实基础;要敬畏守纪永葆初心。纪律始终是我们党改进作风、锤炼队伍的重要法宝。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心态,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刻印在心的“行动自觉”;要头脑清醒,知底线,真正学会“限制自己”、善于“克制自己”,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要心怀敬畏,知进退,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确保执纪执法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要立足职责强化保障。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解读、开展警示教育、党纪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强化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推动全区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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