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宣城高新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动员部署会召开。高新区在编在岗人员和高新投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会,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程华作动员讲话。
会上,传达了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的通知》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有关条款。
会议强调,有关党纪法规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高新区全体公职人员应提高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后果的认识,自觉参与到专项清理之中,主动开展自查。要全面、如实申报本人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认真填写《宣州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对已甄别确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整改纠正。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汇报问题、积极纠正的,将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整改不力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
期间,与会人员现场开展自查,并认真填写《宣州区公职人员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
一审:王凤萍 二审:汪艳 三审:吴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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