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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退休不是贪腐的“护身符”

发布时间:2024-06-24 09:57 信息来源:孙埠镇纪委 作者:张婷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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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原巡视员赵国际“退休后为企业站台并收受财物”;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近年来多名退休党员干部因退而“不休”被查处。

纵观这些被查处的退休党员干部,有的利用曾担任的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从事与原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有的在职时替人办事,退休后收人钱财……

他们以为退休即安全着陆,人走即“查”凉,殊不知工作有退休之日,监督和管理没有留白之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决定。其中,第一百零六条为新增条款,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为他人谋利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党员干部不能因退休而降低廉洁标准。

事实一再证明,退休不是贪腐的“护身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绝不是一句空话,“退而不休”、顶风作案,必然会受到纪法的严惩。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自觉把纪律规矩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始终做到“不褪色、不变质、不变味”,永葆初心本色。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即将退休以及已退休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推动正确发挥“余温”,引导守住廉洁底线,不踩纪律红线。

要强化教育引导,持续增强退休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要着力加强阵地建设。成立退休老干部支部,依托老年学校、老年课堂、党校等学习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座谈会、研讨会、读书班等学习活动,将党纪法规设为必修课、常修课,推动退休党员干部把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线上线下同发力。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宣讲会、送学上门等方式带领退休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推送“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引领退休党员干部开展线上自学。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以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微电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进一步筑牢退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要强化监督执纪,持续筑牢退休党员干部的纪律防线。要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退休党员干部在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范围内的营利活动、任职聘用、人际交往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钱权交易等问题。重点关注离退休、刚退休党员干部的生活、心理变化,严防利用岗位“余热”受贿、大肆敛财。要全面提升监督质效。积极推进“四项监督”的贯通协同和组织、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做到全方位了解掌握退休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等情况,推动监督提质增效。进一步宣传和推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作用和功能,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要紧密关注思想动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退休党员干部思想情况及动态变化,尽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谨防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要强化服务管理,持续保障退休党员干部的生活需求。要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退休党员干部家庭医生、医药报销、待遇落实等各项制度,以有力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掷地有声。要持续给予关心关爱。每年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坚持定期走访慰问,做到重要节日、重大疾病必访,实现动态、全面、及时地了解退休生活,针对生活困难的退休党员干部,“一人一策”制定帮扶措施。要不断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成立老干部志愿服务队,结合专业特长,呼吁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组织开展象棋比赛、文艺汇演、广场舞比赛等文体活动,让退休生活不再“寂寞”。

一审:王凤萍 二审:汪艳 三审:吴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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