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日前,区法院结合本院实际,重新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出台了本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该院明确廉政风险防控主体为本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以廉洁问题易发多发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为重点,覆盖重点工作和主要工作流程。该院通过全面梳理排查,共梳理出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司法警察、干部任用管理人员、党务政务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和项目建设人员、督察人员廉政风险点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共性廉政风险点107条,并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处置等方式,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为提升风险防控实效,该院还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廉政风险防控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机制,并充分运用案件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等信息化平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做到全程留痕、动态预警、实时防控,通过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一审:王凤萍 二审:汪艳 三审:吴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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