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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十四届区委第九十二号)

发布时间:2024-07-31 10:34 信息来源:区委巡察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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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机动巡察组于731日起对宣城市宣州区国投砂石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宣城市宣州区国投砂石开发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根据巡察监督需要,视情对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区属国有和控股企业,涉及的有关乡镇开展延伸了解。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坚守主责主业情况;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从业人员遵守纪律、廉洁从业情况及作风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日常管理等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址:天平路17号区国资大楼809室;

(二)联系信箱地址:天平路17号区国资大楼入口处;

(三)电子邮箱:xzqxcz052024@163.com

(四)信访举报电话:0563-2128330

(五)“宣州区码上巡察”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网络平台: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826);“宣州区码上巡察”投诉举报和征集意见建议时间为巡察组驻点巡察时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十四届区委第九轮机动巡察组

2024年731

一审:王凤萍 二审:汪艳 三审:吴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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