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对沈村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沈村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沈村镇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责任,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室,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来访接待室:沈村镇政府文化站二楼文化活动室;
(二)专门值班电话:13695633935;
(三)联系信箱:沈村镇政府财政楼入口左侧面墙上;沈村社区居委会入口左侧公告栏旁;丁店村村委会入口左侧股份合作社墙上;岗桥村村委会入口左侧与岗桥卫生院之间的过道墙上;双塘村村委会入口左侧墙上;杨星村村委会入口右侧墙上;太阳村村委会门口的配电房墙上;胡村回族村村委会东面墙上;武村村村委会北面墙上;胜利村村委会西面墙上。
(四)电子邮箱:xcxcdez2023@126.com
(五)“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2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沈村镇及各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十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2025年2月28日
一审:何冬霞 二审:汪艳 三审:吴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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