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3日对区委办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区委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区管干部、重点岗位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责任,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室,设置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来访接待室:宣城市宣州区政务中心南楼八楼817室。
(二)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63-3024967(固定电话);
手机13695637920(只接收短信)。
(三)联系信箱:宣城市宣州区政务中心南楼八楼东侧楼梯口处。
(四)电子邮箱:xzqwdyxcz@126.com。
(五)“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3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十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2025年3月17日
一审:何冬霞 二审:汪艳 三审:吴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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