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发挥以案示警、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作用,引导公职人员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锤炼优良作风。7月28日上午,市教体局、宣城联通公司、宣广高速公路公司、人行宣城分行、区教体系统以及区法院等240余名干部,在宣州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零距离”旁听宣城市某教育中心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陈某某受贿、贪污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在担任宣城市某教育中心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设备采购、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贿赂348200元,违规报销套取单位食堂菜金,侵吞单位“小金库”资金,贪污公款69300元,贪污受贿共计人民币41.75万元。庭审现场,审判长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依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庭审清晰揭露了陈某某纵容贪欲最终触犯“法律红线”的全过程。当被告人陈某某被带到法庭上,看到坐在旁听席的同事和领导时她低下了头,听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清晰揭露,陈某某已控制不住泪流满面,在最后陈述环节,陈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痛哭忏悔。被告人用自身的行为深刻诠释了“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警示意义。
“看到昔日的同事以被告人的身份在法庭上认罪痛哭,我才深刻意识到原来腐败贪污离我们这么近,给自己再次敲响警钟,警醒我们要严守纪律规矩,远离法律红线!”旁听庭审后陈某某曾经的同事感慨万千。
一审:何冬霞 二审:汪艳 三审:吴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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