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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驻】十四届区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区经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4-14 09:15 信息来源:宣州纪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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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12日,十四届区委第轮第巡察组巡察区经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吴文君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区经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见面会,传达区委书记汪侃在区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巡察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吴文君作动员讲话,区经信局党组书记方雪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姜茂俊及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涂荣景及有关同志,区经信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经信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吴文君指出,巡察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开展巡察是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全力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

吴文君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现实意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本次巡察工作任务。

方雪军表示,区经信局一定深刻领会本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实事求是,主动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和工业经济发展

据悉,十四届区委第轮第巡察组将在区经信局工作27天。巡察期间(412日-58日)分别设有信访举报电话:0563—2830291;手机:13695633935(只接收短信);举报信箱:地址宣州区政府北楼13层电梯口对面;电子邮箱:xcxzxc002@126.com。同时,在宣州区政府北楼13层1303室设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8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经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经信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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