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4月29日,十四届区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年8月3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3类7项14个问题,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2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反馈的3类7项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达100%。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自巡察反馈以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紧盯巡察反馈的问题,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我局党组在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我局整改任务。逐条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压细责任,进一步增强推进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构建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10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认真剖析,对号入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物见思想。
(三)细化整改措施。及时制定《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3类7项14个问题,深入研究制定51条整改措施。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注重加强统筹,实行对账销号,实现问题“清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党组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四)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做好巡察整改短期成效和建章立制长期成果,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巡察整改融入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举一反三、追究根源,制定完善局机关13项制度机制,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主动联系对接上下级部门力度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深入。
问题1:推动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上发挥作用不够明显。贯彻落实中央《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尚有不足,引导退役军人返乡干事创业及支持乡村发展还有待加强,对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导致部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意愿的积极性不高。近三年来,我区共接收退役军人800名,其中仍有57名无就业创业意向。
整改落实情况:着力解决提升退役士兵就业能力问题。一是组织2021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免费技能培训,165名参训退役士兵全部通过考试,合格率100%,超额完成年度民生工程任务。完成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及适应性培训工作。组织3名退役军人企业家参加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培训班。推荐1名兵支书参加全省“兵支书”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会同区人社局举办7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通过“线上+线下”(5场线下、2场线上)、企业直播带岗等方式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平台,共有197人达成就业意向。组织20名退役军人赴芜湖参加全省退役军人专项招聘会。三是以退役士兵高职扩招实现就业延伸,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把关、规范办理,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身份认定,共为 400余名退役军人办理高职扩招身份认定,以学习代就业、以学习助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长期坚持
问题2:化解信访矛盾有所不足。三年来,我区退役军人信访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存在少数转业士官因历史安置问题进行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现象。如2022年4月21日,鳌峰办事处城管中队政府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查立强、袁强、张啸天和区住建局物管办政府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胡春等4名退役军人再次到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安置类诉求。
整改落实情况: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退役军人领域风险问题。一是针对张啸天、查立强、袁强、胡春等反映的安置类信访诉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多次给予书面答复,并经区政府复查复核,按信访办理程序相关规定,该信访事项已终结。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政策宣传、思想引导为主,结合其家庭生活困难,给予针对性的帮扶和救助。对其近期反映的要求政府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职业年金、同岗同酬等问题,已组织专项调研,待条件成熟,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方案,报请区有关会议研定。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对极少数思想偏激、易被煽动的信访人,及时对接公安和属地乡镇街道,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心理疏导、思想引导等稳控工作。三是梳理我区涉军重点人员,出台涉军重点人员稳控包保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属地及领导包保责任,确保二十大期间涉军重点人员“人稳当地”。四是坚持“八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日报告”制度和局领导接访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五是提高来信、来电、来访处理效率,加快信访案件查办速度。截至11月,局领导接访下访85次,推动化解信访事项16件。全国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内办理信访件17件16人次,12397退役军人智能信访服务专线办件15件14人次,省信访业务办理信息系统办件9件6人次,厅长信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办件38件次,其余所有信访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要求办理完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长期坚持
问题3:在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上不够。少数服务对象对政策理解不够清晰,仍认为该局与区民政局为同一家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着力解决《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力度不够问题。一是进机关。请专业广告公司协助拍摄《纵深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六进活动》微视频,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循环滚动播放;对接区委宣传部,将《保障法》纳入区委11月份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发布《保障法》政策解读类、知识培训类信息28条;邀请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熙平开展专题辅导3次。二是进企业。结合常态化走访调研军创企业、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把《保障法》有温度地带进28家军创企业,重点宣讲惠企政策。三是进校园。与区教体局沟通,将《保障法》教学纳入学校普法内容,通过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专题讲座、在市二中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情景式教育,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四是进乡村。印制500余份宣传海报分发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求张贴在宣传栏及工作场所醒目位置;组织系统工作人员及“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开展送法下乡等宣传活动18场次,制作宣传展板100余块,现场普法、解疑释惑。五是进军营。结合春节、“八一”等重要节点与驻地部队召开学习贯彻落实《保障法》座谈会6次,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8次,重点宣传现役军人最关心的“三后”问题,为军人排忧解难。六是进万家。印制《保障法》宣传折页、手册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结合文明创建、暖民心等活动开展入户走访,上门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长期坚持
问题4:在抓基层工作上指导督促不到位。如在指导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上做得不够,少数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存在人员流动大、服务对象多、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按时完成省厅2021年底统一安排的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要素建档立卡工作任务,对基层上报材料的质量把关不严,造成后期审核通过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着力解决指导督促基层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出台《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联系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案》,并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联系分工,实行月指导、季调度,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力量,增加一名公益性岗位和一名见习大学生,加强对基层服务站的精准指导。三是组织我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6次,同时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通过学习,提升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截至11月,全面完成我区2.3万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要素建档立卡工作;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已受理2.17万余人,受理率达95%,审核通过2.05万人,审核率达91%,圆满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加快推进今年申报的43个村级服务站创建工作,已有36个服务站通过市级验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长期坚持
2.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办法不多。
问题5: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强化意识形态引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上做得不多。如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未能发挥我区驻军部队多、退役军人体量大、革命历史悠久等特点,引导各阶段老兵围绕强化政治意识、传承红色基因、服务乡村振兴、政策宣传解读等方面讲党史、上党课。以进一步展示老兵风采风貌,加强退役军人思想引领,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副秘书长张文选到水东某驻宣部队宣讲专题党课;联合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到武警宣城支队等6个驻宣部队开展“送法律进军营”活动6场次。二是组织驻宣官兵、4名烈属及2名老战士到烈士陵园参加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三是与部队签订军地需求“双清单”,协调区教体局为40名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园开辟“绿色通道”;协调区卫健委、鳌峰街道为31121部队官兵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事宜;联系为民口腔医疗机构为91034部队开展口腔义诊;协调鳌峰街道、海军上海基地,解决海军驻宣某部中转站房产历史遗留问题;为2名现役军人家庭协调解决就医、生活等实际困难。四是与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联合开展年度“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表彰10名最美退役军人;与区人武部、区妇联联合开展“好军嫂”“兵妈妈”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4名“好军嫂”,18名“优秀兵妈妈”,并在“八一”期间,邀请8名“好军嫂”“兵妈妈”代表参加座谈会,给她们送去节日的祝福和慰问金。五是梳理全区54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11处、迁移14处,投入资金58.11万元,均达到“六有”标准;整理核对宣州籍烈士名单833份,投资近60万元完成市烈士陵园烈士英名墙项目工程建设。六是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红色故事我来讲”志愿讲解员39名,在全区范围内常态化宣讲红色故事,共开展宣讲活动43场次。七是在全区组建244个“红耀江淮”老兵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912次,服务对象11296人次。组织参加全区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并获一等奖。八是组织我区退役士兵代表宣城市参加省厅退役军人技能大赛,并获三等奖。九是组织我区“兵支书”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升我区“兵支书”队伍综合能力素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文风不实的现象依然存在。
问题6:经查阅局党组班子成员2019-2020年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发现,少数领导干部仍存在照搬照抄的现象,仅将日期、数据一改了之;宣区退役军人党组〔2021〕3、4号两份有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文件,无拟文封面,且文件印发日期分别早于发文登记簿登记日期23天、20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排办公室主任梳理2019-2020年局党组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对报告照搬照抄的个别同志已由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重新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并由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梳理2019-2020年局党组及行政发文,对无拟文封面及日期错误等情况,及时修改、重新印发存档。三是举办公文处理及格式排版业务培训会2次,对公文拟发、行文规则、格式和排版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发文实例进行现场演示。四是结合“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全体党员干部查找认领问题23个,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问题7:财务报销审核不够严。如2020年7月29日的差旅费报销单与出差审批单中的出差时间不一致;2019年11月5日的出差审批单无科室和领导审批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排财务人员查找2020年7月29日差旅费报销单原始凭证,经核对,出差审批单中时间是对的,差旅费报销单因具体经办人笔误填错了,现已及时更正。二是经查看2019年11月5日的出差审批单原始凭证,无科室和领导审批意见是因为局主要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分管领导一同出差,故只有办公室审核。现已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若再出现此情况,由其他副局长审核,并已将此张出差审批单及时更正。三是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1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财务报销制度和流程,使大家更加清晰报账流程、所需资料,增强了责任意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
问题8:资金拨付附件不齐全。2019年7月15日给予优抚对象汪竹根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该户的申请材料中仅有危房改造预算,无房屋鉴定结果、施工过程照片等材料;2021年7月5日划拨烈士陵园自来水管道修复工程款54039.32元,未附资金申请报告和工程合同等相关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排财务人员查找2019年7月15日给予优抚对象汪竹根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和2021年7月5日划拨烈士陵园自来水管道修复工程款54039.32元的原始凭证,经核查,2019年11月11日给予优抚对象汪竹根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的房屋鉴定结果、施工过程照片等附件均留在业务科室优抚科存档。2021年7月5日划拨烈士陵园自来水管道修复工程款54039.32元的资金申请报告和工程合同等相关资料留在了烈士陵园管理处存档。现已安排财务人员分别到优抚科和烈士陵园调取复印并附在账目后,完善财务档案资料归集。二是开展局机关财务业务培训1次,组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财务人员参加,增强财经纪律意识,提升业务能力。三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审核把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
问题9:财务支付不够规范。2020年11月11日支付宣城威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207元款项,其中288元实为在阿冰仓储购买矿泉水的费用,未见相关情况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排财务人员查找2020年11月11日支付宣城威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207元的原始凭证,其中有288元是在阿冰仓储购买矿泉水,是因为当时开展退役士兵返乡一站式服务,展板、条幅等均由威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制作,故委托其统一购矿泉水。现已由涉及科室安置科撰写详细情况说明附在账目后。二是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1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财务报销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增强财经纪律意识,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确保财务工作严谨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
问题10:军休所存在先批后审现象。军休所作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所内3名干部长期只有2人在岗(另1名干部因患肺结核长期病休),局党组仅采取由局机关分管领导参与审核的方式,保证财务“双审会签”制度的执行。经现场调阅该所财务资料发现,2022年1-3月的财务支出至今未交审核人签字,存在一定程度的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安排军休所财务人员严格梳理1-9月财务支出,交分管领导审核,完善审核程序。二是组织军休所财务人员参加局机关组织的2次线下财务培训及区财政局定期组织的线上财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三是委托宣宁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财务独立核算的军休所和烈士陵园管理处开展内部审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
5.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不及时。
问题1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于2020年1月新进一名党组成员,2021年5月减少一名党组成员。但局党组均未对分工调整进行开会研究并出台正式文件,而是一直沿用2019年6月印发的领导干部分工文件。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领导班子分工并及时印发正式文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9月)
6.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问题12:双重组织生活执行不到位。经查阅资料发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比较健全,而党支部生活执行不到位,历次组织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均未进行自我批评并接受普通党员批评。同时,还发现普通党员对照检查材料和会议记录中不时出现“民主生活会”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安排支部副书记梳理历年来组织生活会材料,对缺少的材料予以补齐,对材料和会议记录中不规范的地方予以修正。二是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3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于5月31日进行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吸纳2名年轻同志进支委,充实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力量。四是做好召开2022年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长期坚持
问题13:党建日常工作走过场。查阅资料发现,2021年党建材料中,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全部记录为2020年;2020年1月与2021年2月主题党日活动的内容、图片完全一致;2020年给6名党员重复过政治生日且2021年局机关发放的党员“政治生日”读本与2020年完全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安排支部副书记梳理2020-2021年度党建资料,严格按照实际情况修正了主题党日、照片、时间等错误,并附修正说明。二是召开支委会10次,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文件等内容,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心。三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10次,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集中过政治生日、到宣城市烈士陵园代烈士祭扫、与部队共建、组织军休老党员赴郎溪参观考察等。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长期坚持
7.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问题14:党员发展环节存在时间逻辑错误。经查阅资料发现,2020年3月31日支部党员大会确定刘栩言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年7月26日支委会才研究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时间早于支委会通过时间;2021年7月28日支委会研究通过将刘栩言同志列为发展对象,2021年8月6日党支部才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听取是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建议,支委会时间早于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时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安排支部副书记对会议记录时间不规范的地方予以修正并附说明。二是严格按照区直工委“4+4+C”要求,各党小组长分别结合业务工作组织集中学习10次,并完善会议记录。三是通过支部大会、支委会加强党务工作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把关,按照党员发展流程积极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四是要求党务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动学习意识,自觉学习党章、支部工作条例等内容,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长期坚持
三、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强化政治建设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开展退役军人暖心解难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为载体,充分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为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二)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从强化政治巡察、政治监督高度,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终点心理”,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正完善,努力用制度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深化落实、紧盯不放,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见成效。
(三)强化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完善局党组统一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运行机制,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探索崇军党建品牌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和退役军人工作深度融合。
(四)巩固巡察成果,推动工作不断守正创新。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区委十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坚持“三个聚焦”的部署要求,推进“一改两为”落地见效,用心用情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为军创企业优环境。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建立健全可操作、可落实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举一反三、延伸拓展,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0563-3010880;邮政地址:宣州区陵西路80号;电子邮箱:qtyjrswj@163.com。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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