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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关于十四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09 10:23 信息来源:区委巡察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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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8日至4月12日,十四届区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11日,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3类13项17个问题,我单位支部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已整改完成17问题整改率达100%。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措施

(一)针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的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温差。日常工作例会侧重于学习部门法规,支委会议和党员大会侧重于党史学习,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学得不深、悟得不透,以学促干内生动力不足。特别是单位新设立以来,未能以更高的站位、有效的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以及省、市、区关于林业事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未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和实践“两张皮”问题较突出。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综合办

人:汪时龙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学习制度》,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以及省、市、区关于林业事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作为学习的重点,通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及科学知识,坚定政治信仰,掌握国家方针政策,明确本部门不同时期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好地指导、服务于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促进宣州林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创新学习形式。充分利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小程序、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全国乡镇林业站培训平台,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建议学时登记制度,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三是制订年度学习计划,统筹安排政治理论知识、林业专业知识、现代科学和管理知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党史知识等内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林业工作的理念思路、举措办法和科学方法。

2.履行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职责有偏差。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班子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慢半拍”,缺乏属地管理意识,对辖区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及敬亭山茶场申报公益林材料日常监管和审核不到位。对“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等政策规定学的不深、悟的不透,与辖区内的省、市属单位、企业交流沟通不畅,对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绿色生态保护区监督管理存在盲区,日常巡护存在“死角”。

责任领导:王三宝

责任科室: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

人:李红兵、程星星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二是开展公益林优化调整工作,加强公益林区划管理。增强属地管理意识,督促涉及公益林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林业站)加强公益林管护巡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加强与辖区内的省、市属单位、企业交流沟通;三是树立公益林管护牌,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是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巡察相关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巡查,结合林掌APP、监控等信息化手段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

3.服务保障宣州高质量发展有距离。随着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收紧,林地要素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矛盾越发突出,面对新政策、新问题,主动思考、积极作为、破解林地保障瓶颈问题能力不足。据统计,2022年省分解到我区林地定额指标为450亩,但全区建设项目计划使用林地1900亩,林地定额缺口达1450亩,总量不足,供需矛盾大。此外,面对新形势下的林业工作新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实。部分林业经营主体名牌产品少,产业优势不明显,市场竞争力不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社会化服务开展力度不大。林长制职能划转到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以来,工作衔接不畅,区、乡级领导干部调整后,一些林长制公示牌没有及时更新,有些林长制社会监督员作用发挥不好。4月12日、13日,电话随机抽查郭付国等5名市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林长制社会监督员,其中黄卫有、刘登立不清楚自己是林长制社会监督员,并说明自己从未开展相应工作。森林公安职能划转后,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法制宣传不到位,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不够强。

责任领导:王三宝、宋有义、陈三德、吴蒙

责任科室:资源管理科、产业办、林检科、林长办、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执法大队

人:李红兵、邓文鑫、袁学勤、朱敏、程星星、杜少林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到省市争取力度,切实保障林地供应。聚焦重大项目,抓重点保障、强化部门联动,抓报批时效、落实申报排序,抓统筹推进;二是引导、鼓励林业经营主体争创名牌产品,并通过参加展会、网上推介等方式,做好林产品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松毛虫、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四是及时更新林长制公示牌。加强市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林长制社会监督员岗位培训、督促林长制社会监督员尽责履职。五是加强执法人员自我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大招录力度,调整优化执法队伍建设。六是加强宣传,从区、乡、村三级层面开展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性不强,主任办公会未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未见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综合办

人:汪时龙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性;二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党支部工作要点、党支部工作总结,纳入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三是对标相关要求,落实思想文化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核报备制度;四是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林业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强化森林火灾、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突发敏感舆情引导;五是继续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

(二)针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21年机构改革以来,主任办公会组织各类学习仅4次,均集中在2022年2月到4月,且主任办公会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过专题研究,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涉及项目较多,资金量较大,未对廉政风险点进行过分析研究排查。干部作风建设不深入,未建立长效机制,平时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比较宽松。近年来,下属单位中有2名人员受到处理,利用身边的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综合办

人:汪时龙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深入分析行政审批、林地报批、项目申报、资金分配、项目验收、工程采购等工作的廉政风险,排查廉政风险点;三是以“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和百名科长考评为契机,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四做到”;四是严格落实《考勤和值班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请假(休假)审批制度》等制度,开展督查督办,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五是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月工作例会等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受处分人员经济损失、政治损失、信誉损失的方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6.议事规程不规范。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0个,对一些重大事项讨论时提出的异议没有充分吸收形成定论,均以主任的最后发言和表态作为会议的决议。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综合办

人:汪时龙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参照《条例》“决策与执行”章节规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主任办公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认真落实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制度》,凡涉及重要事项,会前主要领导分别征求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意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协商讨论。

7.财务审核把关不严。1)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2021年12月8号凭证,付318国道旁大型森林防火宣传牌制作费用,附件中合同无签订日期,甲方未盖章,且合同未约定质保金条款;

责任领导:陈三德、吴蒙

责任科室:防火科、财务科

人:孙兴、吴建芝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以“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拒绝作风不扎实,工作标杆不高,提高工作人责任心;二是组织财务科在工作例会上开展财务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财务知识;三是及时补全完善相关材料,完善手续补盖公章、填写日期;四是加强合同管理,严格规范合同内容,将质保金纳入合同条款。

2)记账凭证与附件金额不符。如2021年8月23日28号凭证,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支付消费扶贫(农产品)1660.20元,附件反映中心机关49人,每人34元,共计1666元,而实际发生额1660.20元;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财务科

人:吴建芝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梳理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成立以来的账目,查找有无类似情况,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切实做到账账相符;三是组织财务人参加继续教育,确保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四是及时完善相关附件(购扶贫产品鸡蛋单价31.8元/盒,运费总共102元,实际单价33.882元/盒,造领用表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按34元/盒单价造表)。

3)购买扶贫农产品应由干部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统一支付。2021年24号、28号、31号、42号凭证合计发放消费扶贫35573.2元,个人少扣653.20元。四是附件缺失。如2021年12月13日24号凭证支付7344元,用于购买夜间防火值班用品,无值班用品清单附件。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财务科

人:吴建芝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二是责令职工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653.2元(2021年8月我单位发放伙食补助人员49人,按360元/人计17640元购扶贫品,分别于8月和9月在伙食补助扣款17460元,实际购买扶贫产品18113.2,少扣653.2元,陈超于9月离职,少扣180元,要求陈超补交180元。运费473.2元,将在9月误餐费扣回);三是及时完善值班用品清单。

8.工会资金计提不规范。经查阅2021年账务账册发现,2021年度拨付工会经费共计104876.00元,其中个人部分14301.00,单位部分90575.00,未按规定计提工会会费。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财务科

人:吴建芝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工会及财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工会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工会会费计提相关规定;二是组织财务人参加继续教育,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

9.采购项目监督管理缺失。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通过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采购类项目29个,其中以询价方式采购项目26个,以招投标方式采购项目1个,以中介超市直接中选方式采购项目2个。经查阅项目资料发现,林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管理较混乱,未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没有分管领导统一管理,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各科室各自为阵。未建立采购项目具体台账,有关项目资料归档不全,较为凌乱。个别项目存在中标单位资质过期问题。如2021年5月27日,经主任办公会研究,询价会议确定宣城良盛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中标。经查看该公司提供的资质证书,发现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7日,资质早已过期,不符合合同签订条件。

责任领导:吴蒙、陈三德

责任科室:综合办、林检科

人:吴建芝、袁学勤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项目采购小组。成立由业务科室、财务科、综合办、党支部纪律委员组成的项目采购小组,具体负责项目采购工作;二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招标采购、中介超市、自行比价的范围标准,货物技术参数的确定,供应商邀请程序等;三是建立项目管理台账,明确专人分管、专人从事项目采购管理工作;四是对个别项目存在中标单位资质过期问题,责令经办人员作出深刻检查。

10.公车使用缺乏有效管理。1)相关车辆无编制卡。2021年8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拨资产明细表中显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有车辆21辆,因报废下账6辆。查看资料时,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无法提供车辆编制卡。根据其提供的车辆情况说明发现,已随林业公安划转至区公安分局或因资料不全等问题无法下账车辆4辆,已达报废状态无法使用摩托车2辆。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财务科 综合办

人:吴建芝、汪时龙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车辆编制范围内,落实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车辆编制;二是积极联系森林公安和区国资办做好划转固定资产下账工作,做到实物与编制统一;三是按规定报废相关固定资产(2辆摩托车于2022年8月进行报废处置)。

2)超编使用车辆,外借车辆较多,超额负担车辆费用。据查,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日常实际使用车辆仅5辆(2022年3月起,敬亭林业站、宣城高新区林业站由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管理后增加2辆),基层站所借用车辆2辆,宛陵林场使用车辆2辆,但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却临聘了10名驾驶员,车辆和人员数不匹配。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综合办

人:汪时龙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梳理车辆编制和实际使用车辆及驾驶员情况: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车辆编制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成立后,为便于统一管理,将原林业局资产及聘用驾驶员交由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管理,致使资产登记在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的车辆由基层站所(2辆)使用,原林业局聘用驾驶员(9名)在基层站的工作。另宛陵林场使用车辆2辆实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消防科(由林场代管)具体使用。二是根据2021年4月23日党委会决议:“对在基层站所工作的聘用人员及车辆运行维护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局机关承担60%的费用”。2021年和2022年局机关分别承担上述费用15万元和39.45万元。

3)使用管理不规范。日常使用安排仅限于口头上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打招呼,未建立派车、用车登记台账,未建立公车管理制度,未明确定点维修单位。走访敬亭林业站和高新区林业站时,负责人反映,平时车辆由驾驶员具体管理,下班时间车辆主要停在司机居住的小区附近,存在管理死角和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综合办

人:吴建芝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内务管理制度》,单独建立公车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专用车辆和林业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由原来的业务科室自行调度,调整为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二是实行公车定点停放制度。明确所管理的5辆车,非公务时间一律停放在林业事业发展中心院内或敬亭林业站门前公共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小区附近;三是实行定点维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车辆维修必须在区政府采购办规定的定点维修企业维修。

11.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021年5月,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机构改革后固定资产划拨完成,未形成固定资产台账,使用情况未落实到人,未做固定资产清查,未做到账实相符。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财务科 综合办

人:吴建芝、汪时龙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对新配置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并定期清点、核实,以保证账实相符。对涉及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报废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二是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采购、领用、移交程序,建立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将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落实到人;三是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三)针对“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

12.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行政班子中的4名副主任全是党员,但均未当选支委委员,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不够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偏弱。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综合办

人:汪时龙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调整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组成,提高班子成员兼任支委成员的比例;二是结合局党委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试点,开展支部品牌建设;三是积极引导党员深入参与文明创建、投身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等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3.人员混岗现象较为严重。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与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合署办公,共有编制105人。经过多轮机构调整,中心内部人员调整安排不尽合理,未能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混编混岗问题比较严重,一些人员思想不稳定、工作不顺畅。有些科室既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其他二级机构人员,还有基层林业站、场人员;既有事业编制人员还有临聘人员。经统计,该中心目前在岗77人中宛陵林场3人,消防大队2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其他二级机构31人、临时聘用14人,且临聘人员中仅3人在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上班。

责任领导:吴蒙

责任科室:综合办

人:汪时龙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分类施策逐步理顺人员关系:针对消防大队2人,其编制实际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防火科编制。针对9名临时聘用人员,按照“对在基层站所工作的聘用人员及车辆运行维护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局机关承担60%的费用”的决议,人员由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管理,费用由局机关和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负担。针对借用宛陵林场及局机关其他二级机构人员,协调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按照岗位和编制统一的原则,理顺人员岗位;二是加大人员招录力度,合理设置招录专业,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2022年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招录3人,其中林学专业2人,法律专业1人,以弥补林业技术人才和信访及矛盾纠纷调处人员的不足。

三、整改步骤

集中整改工作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至11月12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2日至8月22日):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通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并逐条研究台账,落实负责人和责任科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全面整改阶段(8月23日至11月12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建立台账,认真分析,研究对策并制定措施。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完成时限,实行对账销号,确保取得整改实效,11月12日前向区纪委监委上报阶段性整改情况,接受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验收,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宣州区纪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3日开始并长期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重点整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由党支部和综合办牵头整改工作,负责与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细化措施,确保成效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紧扣林业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细化整改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一改二为五做到”“百名科长考评”“‘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把安徽好山好水保护好等活动。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全面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全力推动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3023342;邮政地址:宣城市叠嶂路84号;电子邮箱:Xzqlyj2015@163.com。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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