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6日至9月19日,十四届区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对我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5日,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3类8项问题,我委对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先后召开3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标压实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95%。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起巡察整改责任。机关全体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自觉担当起巡察整改的责任,反馈自己分管的领域、所从事的工作巡察发现的问题,均照单全收,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确实把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的落实。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抓好巡察工作,有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有的问题不能立即的整改,要有具体的措施,列出具体的时间,在一定时间里完成;有的问题本单位难以解决,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作出情况说明,协商解决,按上级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巡察整改涉及全部工作部门科室,全体机关干部强化协调配合意识,将各自负责的巡察反馈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办公室汇总。区直机关纪工委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巡察整改按时按质完成。委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之间加强多沟通、多协商,遇到长期遗留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难点重点问题。把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连同上轮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体整改、全面整改,通过整改推动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强化政治担当,以务实的整改举措坚决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针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的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仍有差距。
(1)全区机关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1+1”党建共建在具体操作和持续加力上仍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到部分单位调研党建“1+1”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业务指导。二是完成2022年度“1+1”党建共建先进党支部和先进个人评选。三是2022年2月22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上就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开展了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并长期坚持。
(2)全区机关党建品牌打造推动不力。在打造机关特色亮点、创建党建品牌上效果不明显,缺乏拿得出、叫得响的品牌。近年来,仅有区残联机关党支部和国资公司党支部入选市级以上城市基层党建“领航”计划示范库。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1月申报了4个“领航”计划,分别是区统计局党支部、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和宣城市二幼党支部。二是2023年3月完成区统计局党支部提升组织生活质效优秀案例申报。三是2023年区直单位党建品牌打造已上工委会讨论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并长期坚持。
(3)模范机关创建明显滞后于市直机关。市直工委于2020年启动“建设模范机关”活动,而区直工委直至2022年5月才印发实施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习市直工委“建设模范机关”相关文件。二是2023年拟评选出宣州区“建设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加大对宣州区建设模范机关的考核力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并长期坚持。
2.全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4)党务干部配备的审核把关存在薄弱环节。40个直属党总支、支部中,仅8个党组织的书记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2021年全区55个机关党组织党务干部变动人数达18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区直工委的指导下,直属党总支、党支部中,现已有11个党组织书记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二是2023年直属党组织增补委员的比例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三是在工委机关干部会议和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并长期坚持。
(5)业务不熟练。区直工委近两年未组织党建业务培训班,新进党务干部缺乏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工作中易犯常规性错误。2021年11月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调研发现,多个单位存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拟定了2023年党务干部和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二是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党建检查和考核业务培训会议,全体党务干部参会,会上重点培训了“三会一课”“4+4+C”相关内容。三是日常工作中以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效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指导区直有关单位党建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并长期坚持。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2021年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一次,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内容,未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通报。个别人员2020、2021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区直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内容.二是2022年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述职报告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三是2023年5月份将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开展区直工委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通报。4.2023年已对区发改委和区委办的党建宣传阵地建设进行了指导。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全区机关党费账户未进行财务核算。
(6)未指定专人管理。未指派专人定期清理核对,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指定专人管理党费账户,党费支出管理人与财务核算管理人分设,减小风险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2月),并长期坚持。
5.财务管理不规范。
(7)附件不齐全。2019、2020年购买慰问贫困户米油,未附贫困户名册;2021年9月付干部体检费用20000元,未附人员名单;2021年4月付2月份个人所得税滞纳金56.72元,未附税务发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2020年购买慰问贫困户米油,未附贫困户名册问题,现已逐一核对并附贫困户名册。2021年9月付干部体检费用20000元,根据核对情况已附2021年区直工委干部体检花名册;2021年4月付2月份个人所得税滞纳金56.72元,已去税务窗口打印出该笔滞纳金发票。以上附件均按要求放入财务账簿中。二是修改完善了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并长期坚持。
(8)转账支出程序不严谨。2020年1月付征订杂志款1710元,2020年1月付春节慰问品款5000元,转账收款人与出票单位不一致,且无委托付款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以上两笔款项均为个人垫付款,报销时未及时作出说明,现已整改,完善了相关程序。并要求规范转账程序,如确为个人垫付要及时给出详细说明。2.相关财务经办人员已进行业务学习,今后将严格落实财务各项制度,规范报销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并长期坚持。
(9)报销不及时。2020年8月、2021年3月均跨年度报销办公用品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2022年及本年度账目重新检查,均无跨年度报销事项;2.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并及时督促经办人员要及时报销,杜绝跨年度报销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并长期坚持。
(10)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有缺失。2020年10月、11月公务接待审批单审批人未签字,审核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且审批单有涂改痕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核实2020年10月、11月两次公务接待相关情况并完善两次接待审批说明。2.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财务制度,要做到事先审批。三是经办人员要熟悉公务接待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
6.议事规则不健全。
(11)会议制度不完善。工委委员会议和委务会议议事规则不明确,2021年6月9日在委务会议上讨论给予区委政法委童某某党内警告处分事项。目前,全体机关干部均参加委务会,共同研究机关内所有事务,不再单独召开机关干部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月6日召开工委会议讨论议事规则,经研究后形成会议议事制度并严格执行。2.建立健全工委委员会议、委务会议、机关例会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项会议内容和参会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2月),并长期坚持。
(12)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部分议题无研究过程,2021年6月9日委务会议讨论事项时,只有表决结果,无研究表态过程。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议题研究程序和内容,每次会议前对上会讨论议题进行登记并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会议内容详细记录,对需表决事项记录全过程。2.分管领导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时抽查会议记录。三是区直纪检监察工委每半年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督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2月),并长期坚持。
7.自身党建有不足。
(13)“三会一课”质量不高。支委会记录较为简单,支部工作安排不详细;支部大会内容多以学习为主,讨论工作没有形成决议;党小组划分不科学,离退休老党员参加支部活动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机关支部2023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并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过。2.严格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4+4+C”要求详实记录会议内容,按规定将支部重大事项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明确决议。三是对党小组进行重新划分,分为机关在职党员党小组和离退休干部党小组,确定党小组长。4.对部分年老体弱的离退休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电话联系等方式让离退休党员更多地参与支部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并长期坚持。
(14)党建活动较为单一。主题党日活动多以学习、文明创建为主,形式简单,未能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支部凝聚力和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谋划,充实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调动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性。截至3月,已开展3次主题党日活动,分别采取了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参观现代农业大包干纪念馆、“追忆初心”红色教育等多种形式。2.加强支委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2月),并长期坚持。
8.审计整改不彻底。
(15)2017年专项审计反馈的“622账户银行存款和银行客户对账单核对不符”问题依然存在。截至2021年12月,区直工委622银行账户存款对账单余额为997058.34元,银行存款日记账中余额为342527.28元,两者相差达65万元;反馈的“622账户未设置账簿进行财务核算”问题仍未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区直单位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对区直单位上缴党费的核缴工作。2.确定专人负责党费财务核算,并对2018-2022年党费收支进行财务核算归档。三是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出整改清单。4.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622账户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中明确提出,党费账户不存在挪用等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2月),并长期坚持。
(16)2017年专项审计、2021年对区直工委原主要负责人的经责审计均指出的“‘其他应收款-党报党刊款’99156元,长期挂账”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该笔款项为党报党刊款,是2004-2006年期间区直工委先期垫付区直单位征订党报党刊款,因发生时间较为久远,区直各单位党报党刊款已难以收回。2017年,我委已将相关请示报区财政局,但至今未予以处理。2022年,区财政局开展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我委将该笔款项报处理,但仍未予以解决。2023年3月,我委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解决办法,对其中已确定情况的16240.80元,报请区财政局予以核销处理。对剩下的82915.20元,继续查找档案资料进行核实,并继续与区审计局、区财政局主管科室对接,争取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10月底完成整改
三、持续巩固拓展,以整改工作新成效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我委将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动力,持续抓好下一步工作。
1.加强责任担当,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有力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推动区直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继续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也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同时定期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有效果、思想有进步、工作有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3023920;邮政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北楼十二楼;电子邮箱:xzqzgw@163.com。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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