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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十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20 09:48 信息来源:宣州区纪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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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十四届区委第七轮机动巡察组对我单位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1月6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4类10项26个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标压实整改任务,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26个问题,整改率达100%。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中整改推进会议等,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成立了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专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紧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整改合力,以钉钉子精神带头抓好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施策。根据巡察整改意见和要求,局党委聚焦问题,逐条逐项研究讨论,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印发了《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落实十四届区委第七轮机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指导思想、整改措施、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四)完善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机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三资”管理新情况、新问题,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健全了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治担当,以务实的整改举措坚决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学习不够深入。局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历年来的中央1号文件,没有结合职能责任深入学习研讨和研究谋划。如2021年未学习该年度中央1号文件;三年来未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学习制度。2023年4月26日,局党委结合实际情况,印发《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2024年,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024年2月27日,局党委印发《2024年宣州区农业农村局“三农大讲坛”实施方案》,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学理论,学业务。2024年3月27日,区农业农村局召开第一期“三农大讲坛”干部培训活动。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结合各类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研讨和调研。2024年2月6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文件精神。2024年1月,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分别到文昌镇、养贤乡、沈村镇等乡镇开展调研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工作。

三是形成专题制度。村级财务审计结束后,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进行研究。2024年3月28日,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2)理论学习流于形式。2021年12月19日,在两本会议记录本上分别记录了不同地点召开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且学习内容有重叠;2022年1月底,区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均学习了“2022年中央1号文件”,而该文件2月22日才正式颁布,记录内容却为“2021年中央1号文件”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三农大讲坛”学习方案,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2023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三农大讲坛”活动5次。2024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开展“三农大讲坛”活动1次。2024年4月23日、4月30日分别召开局系统4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思想政治暨廉政教育会、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是充实人员力量。我局结合实际,对局办公室人员调整了1人。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扛起工作责任。

三是开展自查工作。结合党建检查等活动,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4年3月1日,召开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会议,对局属党支部开展年度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2.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不健全。

3)组织领导有缺失。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自2017年9月成立以来,至今未召开过相关会议研究“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成员未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进行适时调整,致使部分单位不知自身为该领导组成员单位,未实行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未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和齐抓共管局面。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结合各单位职能,提出了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2024年5月14日,印发《关于调整宣州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二是发挥组织作用。2024年4月25日,组织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或业务负责同志参加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座谈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共同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4)听取和研究审计报告机制不完善。2022年6月前,局党委会会议未对区农经站出具的村级财务审计报告研究,仅由局分管负责人对审计报告进行最后把关;2022年6月起,局党委将听取每轮村级财务审计情况报告列入党委会议题,但未对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审核机制。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报告机制,局党委对村级财务审计报告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3年11月15日,局党委建立村级财务审计报告机制,并要求区农经站在审计初稿确定后根据党委会议题申报要求上报议题。

二是实行报告制度。对于村级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提交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截止目前,尚未发现重大财务管理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5)人员力量有短板。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农经站(区农经科)履行,行政编2个、事业编8个,但仅有5名事业人员在岗,其余5人被调剂到局机关其他岗位工作。对村开展审计工作主要由2名聘用人员承担,人员力量与工作职能责任严重不匹配,导致“三资”监管工作和人员长期处于“小马拉大车”的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充实农经力量。根据区农经站(农经科)编制及工作实际情况,将被抽调到局产业科一名工作人员调回。目前,该名同志已在区农经站工作。

二是充实审计力量。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内部审计,加大村级审计覆盖面。2023年,乡镇(街道)共审计52个村(社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6)业务培训不到位。近年来,区农业农村局培训内容主要限于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且普遍存在以工作业务会、审计进点会代替培训的现象,未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就村级财务监督开展专题培训。从近年来的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情况来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普遍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发挥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专题培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乡镇(街道)监管人员业务水平。2023年12月21日,召开全区“三资”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

二是开展延伸培训。针对村级组织“三资”管理力度薄弱情况,组织骨干力量到乡镇开展延伸培训。2023年,到孙埠镇、周王镇、朱桥乡等8个乡镇对农经干部、村级组织负责人、监委会成员等进行培训。区农经站将持续到乡镇(街道)开展延伸培训,提升村级人员“三资”管理水平。

三是全面摸底排查。2024年2月,对全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成员情况开展摸底,并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履职能力的函》,共同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提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成员履职水平和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二)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3.日常监督管理有短板。

7)监督手段单一。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通过对村级财务账目及现金收支的审计实行日常监督,没有外部调查和谈话了解,审计方式和手段较为传统和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优化审计方式。在村级财务审计中,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实施账内审计外,同时实施账外调查,向村主要负责人和报账员或经办人了解具体情况。2024年4月2日,对于审计水东镇村级财务发现的疑似线索,联合水东镇纪委、农经站开展账外调查。

二是提高审计水平。实施以审代训,提高审计业务水平。2023年11-12月,配合区纪委监委抽调3名审计人员对4个街道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8)审计覆盖面过窄。2020至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对39个村(社区)开展村级财务审计,仅占全区村(社区)的17.8%。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整合审计力量。根据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内部审计,加大村级审计覆盖面。2023年,乡镇(街道)共审计52个村(社区)。2024年,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村级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持续指导乡镇(街道)整合力量或者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按要求开展审计。 

二是拓展审计方式。组织乡镇(街道)开展村级财务互查。2023年10月,从乡镇(街道)抽调9名农经人员对全区26个村(社区)三季度账务开展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9)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不足。区农业农村局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其租赁、发包、收益、处置等利用情况关注不多,仅凭清产核资系统对乡镇(街道)上报数据进行统计,存在集体资产收益流失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三资”台账。根据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要求,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全面摸排,填报村级“三资”台账,并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实行进场交易。引导乡镇(街道)、村集体将村级资产资源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场交易。2023年11月以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成交33笔,成交价合计1453.11万元。

三是严格落实制度。通过日常指导和业务培训,指导乡镇(街道)严格根据区级“三资”管理文件要求管理村级资产资源,对于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处置等事项须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后方可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10)对村领办或参股入股合作社(企业)存在监管盲区。区农业农村局未将村领办或参股入股合作社(企业)财务情况纳入延伸审计。如洪林镇政府与宣茶村集体共投资1020万元,设立村办企业宣城市合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经谈话了解,镇农经站仅对该村办企业的支出进行程序性审核把关,未真正掌握其经营、收支及分红等情况,存在监管盲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业务水平。2024年2月1日,区农经站6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办经2008〕1号)、村级“三资”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等,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全面摸清底数。结合村办合作社(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了村集体投资、参股、入股等情况,并配合区纪委监委联合开展督查,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加强对村办合作社(企业)的监管。截止2023年11月底,全区共摸排村办合作社(企业)54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11)现金结算问题依然存在。目前,部分村仍使用现金或将公款转入村干部个人账户进行公务结算,部分支出项目与事实不符。如养贤乡幸福村2022年9月将3780元工作餐费用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宣城市宣州区琴姐烟酒店,但该烟酒店从不经营餐饮业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结算监督。全面推行银村直联和网银支付方式,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减少现金使用。截止目前,全区217个村(居)、20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均采取银村直联或网银支付方式。

二是提高监管意识。2024年1月2日,召开全区农经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监管意识,规范资金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12)公款私存监管不力。有的村将部分集体资金交由报账员个人保管,规避“三资”监管,存在资金安全风险。如古泉镇其林村原报账员于2019至2021年2月期间,长期库存9.4万元现金。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根据“三资”管理要求,及时度开展村级财务检查,杜绝公款私存现象。2023年10月,从乡镇(街道)抽调9名农经人员对全区26个村(社区)三季度账务开展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单。

二是增强管理意识。乡镇(街道)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培训。2024年,狸桥镇、水阳镇、周王镇、寒亭镇相继召开相关业务培训会,培训人数达140余人。

三是定期盘点清查。结合账务处理时间节点,按月或按季度开展现金盘点和银行存款余额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同时,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开展盘点。2023年11月10日,组织乡镇(街道)开展村级组织货币资金统计,全区村级货币资金余额4.63亿元。2023年,全区204个村级资产总额24.3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9.4亿元,负债总额7.08亿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13)对审计发现村级工程实施相关问题纠正不力。2020年以来审计的45个村(社区)报告中,普遍存在工程变更和现金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狸桥镇宝塔村2017年工程变更手续不完善问题在2021年仍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工程管理。2024年3月21日,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变更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和村(居)相关人员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二是强化监管力度。2024年3月-4月,对朱桥乡汪南村、浑水村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变更和资金拨付等流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4.审计工作不严谨。

14)对违规问题定性依据有误。区农经站在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时,对违规问题定性依据有误。如狸桥镇宝塔村审计中对于2016年的账务问题,用2017年出台的文件作为该问题是否违规的定性依据。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对水东镇、朱桥乡部分村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期间,审计人员认真研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文件,对于不确定事项相互讨论并予以明确是否是财务问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实行审计报告“三审”制度,审计人员对审计报告自审,科室负责人对审计报告初审,分管领导对审计报告终审,确保审计报告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15)村级财务审计不深不细。在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时,对审计应当发现问题未发现。如巡察发现2019年古泉镇九联社区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在2020年村级财务审计时未发现;周王镇井边村2019年挖机维修费未见合同及工时单的问题,2020年村级财务审计时未发现。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4月25日,区农经站6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农经〔2022〕162号)、村级“三资”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等,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提高审计水平。实施以审代训,提高审计业务水平。2024年4月-5月,抽调6名区、乡农经工作人员组建协助巡察村级“三资”管理专项小组,对6个街道29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充分实现以审代训,提高审计业务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16)审计计划调整随意。2020年原定对洪林镇东华山村、大青山村开展审计,2023年原定对新田镇蒲田村、成熟村、赵村村开展审计,均未按计划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审计计划。根据乡镇(街道)内部审计情况和区级审计力量,2024年区乡两级审计村级组织数不低于15%,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审计任务。2024年,指导新田镇对蒲田村、成熟村、赵村村开展内部审计。

二是充实审计力量。根据区农经站工作人员专业情况,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人员任成员的审计组,配齐配强审计人员。2024年,对于村级财务审计增加2名指导员,对审计问题、审计报告等进行把关,提高审计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5.监管制度不够健全。

17)2017年起,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相关规定,逐步健全我区村级“三资”管理制度体系。但巡察发现,制定的意见和办法中,未根据村级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变更程序,未对不涉及财政资金的物资采购制定相应采购办法,未对村领办或参股入股合作社(企业)制定相关监管制度,导致工程变更混乱、物资采购无章可循、村领办或参股入股合作社(企业)监管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对全区“三资”管理制度中村级工程项目变更、村级不涉及财政资金的物资采购金额标准和程序进行规范,2024年5月14日,印发了《宣州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二是制定管理办法。借鉴其他地区村办公司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从设立、运行管理、财务管理、退出等多个方面监管,制定对村领办或参股入股合作社(企业)监管制度。2024年5月14日,印发了《宣州区村办合作社(企业)管理指导性意见》。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三)监督检查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

6.对乡镇(街道)“三资”监管责任压得不实。

18)对委托第三方审计监督和指导不到位。2021年换届期前,由各乡镇(街道)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村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区农业农村局未及时跟踪指导。巡察发现,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流于形式,存在应付现象,部分问题被掩盖。如黄渡乡黄渡村、溪口镇吕辉村换届审计发现问题3个、0个,区农业农村局对上述两个村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分别发现同期问题13个、19个。

整改落实情况:

指导第三方审计机构结合“三资”管理有关工作要求,严格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对于审计流于形式的第三方机构,建议乡镇(街道)在选择第三方审计机构时不予选择。截止目前,各乡镇街道正在开展审计前期工作,待确定审计机构后将对审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19)对重点监管工作调度不及时。区农业农村局调度和督促各乡镇(街道)“三资”管理系统录入工作不够及时,个别乡镇(街道)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明细,在区委2023年第三轮整治“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督查中被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

健全村级财务会计核算通报制度,根据宣州区数据统计监管分析平台,及时提醒乡镇(街道)完成账务处理工作,并督促乡镇(街道)按月或按季度进行会计核算并及时进行财务公开。2023年,开展了三次村级财务会计核算进度通报。2024年,将继续按季度对村级财务会计核算进度进行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20)乡镇(街道)农经站审核把关不严。如古泉镇农经站未对所辖其林村2022年3月认购的1000万元融资产品的报销单据审核,也未经镇政府同意,即签字同意入账。养贤乡农经站未对军塘村支付竹塘冲组等七个村民组村民安国寺征迁款64412元的报销单据进行严格把关,未见补偿协议即签字审核通过并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管理制度。2023年8月以来,区级培训3次、乡镇培训5次,全区互查1次,专项检查1次,通报1次。通过培训、检查等多种手段,进一步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

二是提高监督意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乡镇(街道)日常监督意识。2024年3月21日,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变更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7.农经员队伍管理体制未理顺。

21)乡镇(街道)农经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全区乡镇(街道)共有71名农经工作人员,其中在编47人、“三支一扶”3人、公益性岗位等聘用人员21人,其中财务专业仅42人。目前,农经人员大多身兼多职,已编入五大平台,且变动频繁、稳定性差。如溪口镇农经站共3名人员,2020年以来调整4次;新田镇农经站目前仅1名人员在岗,2020年以来调整6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2023年9月,溪口镇党委研究设立镇农经站,安排两名在编人员负责农经工作;2024年2月22日,新田镇发文明确2名在编人员负责农经工作。截止巡察以来,全区共调整充实农经人员9人。

二是开展全面摸底。2024年1月底,对全区农经队伍进行摸底统计,对于不能胜任人员将及时向有关乡镇(街道)建议调整。

三是提高监管能力。加强对乡镇(街道)农经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及履职能力。截止巡察以来,到乡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5次,报账员、村(居)监督委员会等参会人员达140余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22)村级“三资”管理人员队伍薄弱。部分村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不足,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和签批不仔细、不认真,甚至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村级“三资”管理人员队伍薄弱情况,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2024年4月16日、4月29日,组织骨干力量分别到沈村镇、溪口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区农经站将持续到乡镇(街道)开展延伸培训,提升村级人员“三资”管理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8.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

23)反馈机制不规范。审计组程序意识不够,对审计发现的违纪问题,当作一般性业务问题当场向对方反馈。如2023年在对洪林镇鸽子山村开展财务审计时发现,2019年3月的46号凭证中支付香烟款,审计组现场反馈,并对其以退款代替整改予以认可。

整改落实情况:

实施以审代训,增强审计程序意识,提高保密意识,发现违纪问题及时移交问题线索2023年11-12月,配合区纪委监委抽调3名审计人员对4个街道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检查;2024年4月-5月,抽调6名区、乡农经工作人员组建协助巡察村级“三资”管理专项小组,对6个街道29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充分实现以审代训,提高审计业务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24)未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每轮审计只是将审计报告抄送相关部门,未从问题看责任,未提请专题研究,也未作为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逐渐丧失了审计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如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在对古泉镇荀竹村开展财务审计时发现,2019年3月的6号凭证中支付香烟款,未作为问题线索移送。

整改落实情况: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提交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并及时与乡镇(街道)党委对接,联合开展账外调查,确定线索情况,对明确的问题线索后移交区纪委监委,提高村级财务审计的权威性。2024年4月,水东镇对问题线索进行查证,暂未发现明显违纪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

9.督促整改落实不够有力。

25)对整改具体措施落实和成效监管不够、把关不严,致使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未真正落实整改。如溪口镇红星村在对2021年部分工程款项支出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时,陶土矿土地复垦项目补附的审计报告为2023年7月出具,其正文中出现“该工程于2021年4月8日开工建设,2021年5月7日完工”,但该工程款早在2021年2月9日已支付,存在明显地逻辑问题。狸桥镇慈溪村在对2019年报销的1470元差旅费所附发票为餐饮发票的问题整改,仅将所附发票更换成车费发票,未提请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整改。对鳌峰街道村级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于2024年1月份开展整改“回头看”,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建立移交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到区纪委监委。2024年4月,水东镇对问题线索进行查证,暂未发现明显违纪行为。4月25日,水东镇纪委对东胜村党委委员夏忠喜进行约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10.督促整改机制不健全。

26)区农业农村局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职责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和推进工作机制。未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三个清单”,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认真剖析和梳理分类,实行台账管理和对账销号制度。未能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抓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未统筹协调纪检、民政、财政、审计等单位,对全区村级财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管理台账。督促水东镇对4个村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三个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是实行共享机制。对于村级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与区委巡察办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24年4月8日,参加十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前情况通报会,将审计发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巡察组。

三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联合纪检等部门开展村办合作社(企业)监督检查。2023年,联合区纪委监委共开展三次专项检查,下发三次工提示单。2024年,根据市有关要求联合区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4年5月)

三、持续巩固拓展,以整改工作新成效推动新时代“三农”工作新提升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党组织建设。将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等贯通起来,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遵守党规党矩,切实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自觉接受监督。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通过夯实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按照巩固提高,问责问效,科学有序的思路,在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切实扛起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区农业农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契机,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粮食生产、农民增收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统筹兼顾、务求实效。注重将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为推动全区农业农村持续向好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查缺补漏立规矩,标本兼治出新效。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坚持标本兼治,在解决好具体问题的同时,要多从制度方面分析原因,深入查找制度上的缺失、指导上的短板、监督上的盲区、程序上的漏洞,刚性落实现行制度规定。坚决摒弃不符合规矩的老办法,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以更健全完备的制度机制,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3031769;邮政地址:宣城市昭亭中路20号;电子邮箱:xzqnjz@163.com。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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