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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旁听贪污犯罪案件庭审 筑牢廉洁纪律防线

发布时间:2025-09-19 08:27 信息来源: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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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旁听庭审让我深刻感受到一念之差的代价有多大,任何触碰到法律红线的违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走出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参加旁听的银行工作人员感慨道。917日上午,宣州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贪污犯罪案件,宣州湖商村镇银行约100名工作人员到场旁听,以“看得见、听得着”的庭审现场,开展沉浸式“零距离”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某、陶某、杨某、焦某四人在雍某负责环卫处车辆加油期间,伙同雍某利用其监管、经手加油资金的职务便利,勾结加油员多次以套现单位加油卡方式,侵吞单位公共资金,四人犯罪数额共计约85万元。被告人钟某、陶某、杨某、焦某四人虽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庭审现场,审判长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依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面对犯罪事实和确凿证据,钟某、陶某、杨某、焦某四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前,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向在场旁听人员开展 “以案释法” 警示教育:四名被告人本来工作稳定,如果不是贪婪的心理作祟,也不会放弃安稳生活走上犯罪的道路,心中没有克制住贪欲,亲手毁掉自己的职业生涯与家庭幸福。这番直击人心的警示,让在场的银行工作人员深受触动,他们作为经常和资金打交道的金融从业者,其岗位性质决定了需时刻面对 “金钱诱惑”,法官的提醒如同“预防针”,为旁听人员再次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是宣州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深化警示教育的具体实践,通过公开审理贪污犯罪案件,让旁听人员直面贪污犯罪的危害与后果,时刻绷紧“纪律弦”,筑牢“法律墙”,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下一步,宣州法院将通过推进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警示教育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审:何冬霞 二审:汪艳 三审:吴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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