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十四届区委第二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我单位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7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七个问题,我单位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两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问题逐一对照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七个问题,整改率达100%。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丁卫银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分工负责制,单位主要领导是本整改落实方案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落实整改的具体责任人,按照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整改任务不落实的、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二)分类实施,全面推进。认真对待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做到全面落实。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和时间要求顺利推进。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四)加强督查,强化问责。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问责,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对整改落实任务进行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建立整改任务信息反馈和公示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理论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从今年1月开始党委中心组会议分别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令《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省委郑栅洁书记在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上的讲话、《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我对标、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的通知》、全区2022年“六大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动员大会精神等文件精神;二是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会议精神,并将郑栅洁书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六个不”“五做到”印制成小册子,分发给全体干部职工,确保学在日常、学在手边。三是制定了《宣州区应急管理局服务项目(企业)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为企业发展营造持续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建立局领导每周一上午轮流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制度。印制新《安全生产法》2000份,发放到全区非煤矿山、危化、工贸企业,促进企业学法知法守法。
(二) 针对“政策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1.安徽木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反映,在安全生产检查方面,针对厂房外的消防栓,乡镇检查时要求围挡起来,但消防部门要求不能围挡。3月2日,我局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杨柳镇政府并聘请行业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核实相关情况与企业一道共同梳理相关政策标准,并针对该公司提出的问题,现场形成了统一的整改意见:在不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情况下,为避免倒车造成消防栓的损坏,进行了部分遮挡。
2.宣城伟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反映区应急管理局在其2021年安全生产检查中,不能够及时地加强业务指导,因软件资料整改不达标罚款一万元。该处罚事项事由为:2021年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宣城伟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共发现11项安全隐患和问题,当场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按照执法程序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3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期限期满后,该公司在多次催促下仍未报送整改情况。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赴该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11项隐患只整改了1项,剩余10项问题均未按规定整改(6项软件资料和4项现场隐患及问题)。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我局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徐菊香同志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宣城伟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反映情况,2022年3月1日,我局会同沈村镇政府到企业,对该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向企业说明安全生产重要性,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帮助指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安徽汇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反映区应急局与宣城高新区安全生产存在多头检查,交叉检查的情况,企业不堪其扰。且双方所聘请的同一第三方检测机构因派出人员不同,在检测时存在指导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企业难以整改落实。一是我局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宣城高新区聘请专家查隐患工作安排,加强与宣城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的沟通和协商,3月9日-11日,会同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并聘请专家对高新区境内7家列入我局2022年度检查计划的工贸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上门服务”,有效避免了与属地部门对同一企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现象。二是日常执法检查涉及需聘请专家时,我局充分考虑企业行业类型、风险及工艺等实际情况,在选取专家人选时,主要从省、市公布的专家库内选取,同时规范专家管理使用,强化发挥其专业技术能力水平,服务指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格区分专家服务和行政执法边界,各司其职,履职尽责。三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依照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实施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均现场进行反馈,详细告知检查相关情况,并采用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的执法终端下达执法文书;同时,针对指出问题和隐患,加强业务指导,提出合理化和具体化整改建议,帮助指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达到消除事故隐患的目的。
4.青草湖酒业(五星乡)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过于频繁。经核查,青草湖酒业有限公司为省属企业,非我局监管服务对象,近三年内未对该企业开展过安全执法检查。3月3日,我局前往该公司,将该情况向企业进行了说明,企业表示前期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时存在口误,他们主要反映的其它检查过于频繁。该公司还表示在安全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想邀请我局给予帮助与指导,我局表态,如公司有这方面的需求,我局将全力予以支持。
(三) 针对“政务服务效能不够高”的问题。
1.权力下放有待到位。2017年以来,区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审批权下放到宣城高新区和宣州经开区的文件,但应急管理的权力没有下放到位,造成宣城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审批要素不全。我局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12日前往高新区、经开区就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事宜进行对接,并就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应急预案备案两事项下放达成一致。2月10号,向宣州区人民政府行文《关于向宣城高新区及宣州经开区全面赋权的请示》,3月31日,区政府发布《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向宣城高新区、宣州经开区(狸桥镇)赋予部分住建、应急领域权力清单>的通知》,正式将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应急预案备案权力下放。
2.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有待提升。区应急管理局反映,目前专业干部队伍相对欠缺,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一是在全局多次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二是巡察组巡察期间,我局已于2021年11月25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关于上报区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报告》的报告,2021年11月29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宣州区应急服务中心岗位设置设置副高1名,中级2名,初级4名。三是鼓励在职干部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应急管理类专业职称,提高干部主动学习积极性,增强现有干部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水平,目前我局有4名在职干部报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已有1名同志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四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根据应急管理系统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的实际情况要求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时期应急管理的工作新要求。这项工作正在协调中。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经整改完毕,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真正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一)持续整改,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紧密融合,推进各项工作提升。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注重长效,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查漏补缺,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完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2826121;邮政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电子邮箱:yjgljxzq@163.com。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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