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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26 09:46 信息来源:区委巡察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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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十四届区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对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2月29日,十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上,集中通报了十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情况。2023年1月5日,巡察组一对一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局存在的3类7项15个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区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目前3类7项15个问题的整改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49条,制定完善制度5项,清退违规款103元。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筑牢整改工作基础

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了《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各项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7次(其中党组会议4次,党组扩大会议3次),逐条梳理,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深刻察找原因,对症下药,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高度政治自觉,落实整改攻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二、直面问题,明确责任,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明确责任,各科室(中心)积极参与,立即行动起来。全局上下齐心协力,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十四届区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对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问题台帐》,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责任科室(中心),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机制,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分类实施,动真碰硬,从严推进整改落实

经认真对照梳理,对巡察组反馈的3类7项15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理论武装树得不够牢,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好、针对性不强,没有联系本职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平时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研讨交流较少,一定程度上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学习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2年11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研讨;2023年1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研讨。二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严格落实,制定《局党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本职工作,班子成员分别撰写了一篇心得体会。三是分别于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16日、2月27日、3月6日、3月20日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文件精神以及《宣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将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文件精神以及《宣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同步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2.深入基层面对面指导督导不够。特别是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后,单位的工作重心转移,一些人员的思想波动明显,主要存在歇一歇、缓一缓的想法,推动工作的积极性有所减退,深入乡镇、村(社区)面对面指导督导不够经常,对乡镇、村(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了解掌握不够具体。经走访发现,朱桥乡油榨社区干部对边缘易致贫户底数不清,有的村干部说27户,有的说21户(实际为21户、48人)。21户边缘易致贫户只有两名社区干部包保,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对乡村两级面对面指导,2022年12月26日制定了《领导干部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优化班子成员分工分片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压实包片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二是增加人员力量,强化业务培训。2022年11月,针对督查科人员不足,聘用见习大学生一名补充工作力量;2023年2月27日,区委编委会通过,新增一名事业干部调入我局;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全区乡村振兴业务工作视频培训会,主会场设在区政府南楼,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培训对象为区乡村振兴局全体人员,区直相关部门业务经办人员、各乡镇街道工作站全体人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乡村振兴专干,选派工作队全体成员等,培训达500余人次。2023年3月3日,召开全区“防贫保”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2023年3月17日,召开“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三是强化督导暗访工作。2022年12月9日—11日,组织了3个暗访组,对8个重点乡镇暗访;2023年2月3日—7日,组织3个督导小组,对26个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业务指导。四是强化对朱桥乡乡村振兴工作督促指导。2023年3月2日,组织业务科、督查督办科、信息中心及社会帮扶中心等4个业务科室,对朱桥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全体干部、驻村工作队及各村社区乡村振兴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023年3月13日,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到朱桥乡油榨社区,开展工作座谈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会,督促对帮扶联系人进行调整。五是压实信息核查工作。2022年11月,组织全区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信息采集工作,调整帮扶联系人125人涉及帮扶对象291户;朱桥乡油榨社区边缘户21户48人,2022年11月去世1户1人,现有边缘户20户47人分别调整给8名村干部进行包保,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扶成效显著。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3.开展业务培训不及时。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后,人员变动较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相匹配,区乡村振兴局教育培训抓得不够扎实。走访朱桥乡九保村时,部分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成员对“五大帮扶”“五大振兴”“四带一自”等基本业务知识不了解不掌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多渠道开展业务知识学习。2022年10月印制了《宣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学习资料汇编》6000余册,发放到全区乡村振兴干部、帮扶干部手中,并要求乡镇街道组织人员集中和分散学习;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全区乡村振兴业务工作视频培训会,主会场设在区政府南楼,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培训人员为区乡村振兴局全体人员,区直相关部门业务经办人员、各乡镇街道工作站全体人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乡村振兴专干,选派工作队等,培训达500余人次;2023年3月3日,召开全区“防贫保”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相关科室负责人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再次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3月17日,召开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对乡镇街道2013年以来资产排查工作、“三资平台”及项目资金相关工作进行了培训。二是加强对选派干部培训。在2023年3月17日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上,对13个出列村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了业务培训;2023年3月28日通过宣州区选派干部“擂台比武”暨季度工作例会,督促指导选派干部切实发挥乡村振兴“生力军”作用,对标先进找差距、比学赶超促提升。三是深入点对点培训。2022年11月调研督导、12月暗访及2023年2月督导,均采取了就发现问题对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2023年3月2日,组织业务科、督查督办科、信息中心及社会帮扶中心等业务科室,对朱桥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全体干部、驻村工作队及各村社区乡村振兴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督促指导朱桥乡九保村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干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2023年3月13日,我局到朱桥乡九保村进行现场业务督导,并就相关业务开展培训,通过学习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干部对“五大帮扶”“五大振兴”及“四带一自”等业务知识均已熟练掌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4.推广“小额信贷”工作不力。2022年4月21日宣城市乡村振兴局检查反馈,宣州区贷款余额4303万元,户贷率8.43%,低于全市平均进度(10.73%)。截至巡察驻点结束,我区贷款金额暂无实质性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乡镇摸排情况和人口基数实际制定了任务分解表下发各乡镇街道。二是26个乡镇街道明确了26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小额信贷工作。三是2023年3月9日下午组织召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重点工作调度会,对26个乡镇街道的小额信贷工作进行调度推进,督促加快推进小额信贷工作;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各乡镇街道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小额信贷摸排,并督促及时完成小额信贷任务;各乡镇街道通过召开产业到户培训及调度会议等,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小额信贷摸排,入户宣传等工作。四是2023年3月7日下发工作通报,对2022年小额信贷整体完成情况作通报,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2023年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3年3月底,我区小额信贷余额6837.12万元,户贷率为11.29%。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5.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2020年区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21次,党组会议仅7次,且内容仅仅是按照组织部门要求研究提拔交流使用干部事项。平时会议记录不严谨,两次会议记录中间留有空白页,部分议题事后补录痕迹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3月6日,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2023年2月22日召开2022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对照履行党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二是2022年10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议共16次,其中,党组会议9次,党组扩大会议7次。议题相关的分管领导要在会议结束后审核会议记录是否完整准确,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三是研究制定了《中共宣城市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严格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6.争先进位意识不足。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以外的工作关注不够,相互之间交流不多,参谋助手和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其他工作人员存在等待观望思想,日常工作抓得时松时紧,遇到上级检查时,往往“临时抱佛脚”搞突击加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五聚焦五查找”工作,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22年11月,开展班子成员谈话,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谈话等共14人次;2023年2月22日,召开了局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上,所有党员同志不仅认真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而且能虚心接受别人批评并诚恳作出整改表态,达到了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突出了工作凝聚力,加强了全体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二是坚持每月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10月以来,组织班子成员上党课2次;局党支部扎实开展“抓党建、促业务、兴乡村”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完成党建品牌创建各项任务,取得成效明显。三是严格落实党支部10项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抓党建促发展,激励党员干部增强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积极性。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岗”评选,评选出2名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大。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有所欠缺,专题研究、任务分解、监督检查、提醒谈话次数少,未能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2020年、2021年未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内容基本一致,仅改动了落款时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2年12月26日,听取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班子成员加强了对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各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情况;2022年12月、2023年3月局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一起到局办公室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督促严格振兴工作考勤制度,对近期工作作风建设通报的问题进行提醒。二是制定了《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廉政谈话制度》,主要是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研究问题,交换意见,以便更好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原则上每年安排2次,特殊情况视情况随时安排。三是认真梳理了历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规范2022年度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并制定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8.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业务工作上用力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发力小,原党组成员、副局长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出现“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内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于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召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9-2021年度局党组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进行梳理,2019年度出现逻辑性错误的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已重新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并由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二是举一反三自查,对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自我对照检查、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等材料,由党组书记逐一审查把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9.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重点业务工作不够,开展岗位廉政提醒不多,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一些“三重一大”事项,未见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签名。如2021年5月13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12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未见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签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2022年10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地督查我局文明创建工作;2022年12月,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我局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3月,派驻纪检组实地到乡村振兴局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督促做好工作考勤。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2023年1月17日机关年终总结大会和2023年3月15日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上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并作工作强调。三是2023年3月23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新兵到狸桥镇和朱桥乡,对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制定并严格落实《中共宣城市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自2022年10月以来党组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共列席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等9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10.违规多报车旅费。2019年11月财务凭证显示,该局2名工作人员乘坐公务用车到合肥市参加10月25日上午的省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动员会(半天),但仍报销了10月25日凌晨的合肥市区交通费103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财务经办人,根据反馈意见立即整改,加强业务学习并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加强财务指导。二是2名工作人员到合肥出差报销的合肥市内交通费103元已退还。三是在全体机关干部会上,由财务负责人带领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财务报销制度,明确机关财务报销工作纪律,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规范完善相关资料,查缺补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11.形式主义尚未杜绝。“把说了当做了”的现象,如“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总结报告中提到开展扶贫走访调研3次,实际工作中并未开展;“三查三问”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中提到“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实际工作中并未制定。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12月31日建立《宣州区乡村振兴局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乡村两级工作进行指导,深入走访群众,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制定了《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将中央一号文件、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文件精神及《宣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同步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2022年11月,开展了监督谈话14人次,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业务工作人员相互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通过谈话全面查找作风短板,促进工作作风转变;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5日分别召开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上所有党员同志不仅认真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加强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2023年3月31日,召开关于整治“六重六轻”突出问题的部署动员会,将整治“六重六轻”突出问题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12.主要表现资金报销附件不全,手续不规范。根据报销凭证显示,2019年6月11日,采购空调合同甲、乙双方未签字;2019年6月14日,支付公积金11840元未附发票;2019年6月26日,报销办公耗材费用未盖章;2019年7月12日,办公室改造装修竣工验收报告单位仅一人签字;2020年6月1日,支付扶贫干部意外保险2.2万元未附参保人员名单;2020年7月21日,安装视频会议系统无安装合同,无验收报告,三家询价公司无清单;2020年9月14日,支付误餐费7200元未附发票;2020年12月30日,采购电脑、打印机合同,采购方未签字盖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班子成员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及整改材料,强化报销审核,坚决杜绝报销凭证不全现象再次发生。二是根据反馈意见,我局立即整改,规范完善相关资料采购空调、电脑等办公耗材已完善签字、盖章;2019年4月支付公积金、2020年9月误餐费等未附发票,已打印出发票装订;对2019年以来所有支付公积金、社保、误餐费的发票都做好装订;调出2020年支付扶贫干部意外保险人员名单并装订;2020年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的三家询价公司清单、合同、验收合同等均已收集并装订。三是局财务人员通过加强学习,提高工作履职能力,并在全体机关干部会上,带领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财务报销制度,并在会上明确机关财务报销工作纪律,同时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认真审核2019年以来的财务票据,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其他凭证进行补充完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3.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每月党日活动“主题”不鲜明,2022年1月、3月、8月主题党日活动无主题,简单以支部大会和总结工作代替。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只有1名党员开展自我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支部强化工作创新,不断增强创新意识,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每月支委会把研究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研究确定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作为支委会重要议程,每月召开支委会前,认真制定支委会工作方案,每月主题党日前,详实制定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方案,不召开无准备的会议、不开展无方案的活动。二是重点落实“严格主题党日制度”的要求,坚持将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上党课、过组织生活、开展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作为主题党日活动重要内容,把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与党支部“三会一课”、志愿服务等活动紧密结合,认真详细填写“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纪实表”;对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共15次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其中,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3次、上党课5次、开展志愿服务2次,特别对2022年1月、3月、8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内容表述不具体、不完整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补充完善。三是规范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能执行上级党组织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应到会党员12人实际到会12人;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应到会党员14人实到会党员13人,请假1人;每次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同志不仅认真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而且能虚心接受别人批评并诚恳作出整改表态,达到了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14.“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2021年6月28日,在申报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时,仅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表决,缺少民主推荐等环节,也未见党组会议讨论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3月6日,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二是为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更好得完善我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宣城市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宣城市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党组会的决策范围和议事程序,严格执行了党组会前议题征集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重大问题,杜绝会议召开的随意性。三是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在2022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中,由全局机关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形成初步建议名单,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公示。四是2022年10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议共16次(其中党组会议9次,党组扩大会议7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截至目前共列席9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15.党组会议事决策功能发挥不充分。《宣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措施一览表》《2020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未见党组(扩大)会议学习研究和讨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宣城市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宣城市宣州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局党组会议。二是将中央、省市区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省局关于全面推进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通知、省2023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纳入党组和党组(扩大)会议学习、研究和讨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底)

四、立足长远,常态长效,整改助推工作提升

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组反馈的3类7项15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党组领导班子更加团结有力,工作作风更加严谨务实,局机关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精气神进一步提振。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执行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持续全面深入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不足的强大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到有责必履、失责必究、问责必严,树立乡村振兴部门的良好形象。结合区委“三个年”活动,组织乡村振兴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标准,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持续推进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扩大成效,并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结果不走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我们将强化措施、紧盯不放,建章立制、固化为管用、长久的制度机制。坚持从源头治理抓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及时进行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巡察整改后建立的相关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树牢宗旨意识,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思想和本领学习教育,引导乡村振兴部门干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本领,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到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个一个破难题,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紧制度的“笼子”。紧密结合我区“六重六轻”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加强乡村振兴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着力整治干部中存在的“六重六轻”突出问题,推动干部发奋图强、脱胎换骨,以“不服输、敢争先”的精气神,大力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要求落地见效,为实现“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奋斗目标,加快打造“千亿宣州”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2701280;邮政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电子邮箱:xzqfpb@126.com。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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