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9月30日,十四届区委第四轮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月7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3类13项24个问题,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完成18个问题,整改率达75%。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有力的措施,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二)细化责任全面整改。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的要求,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亲自调度督促整改工作,多次督促责任科室、下属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做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三)上下联动确保成效。局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责任科室、下属单位积极落实整改任务,形成整改合力。班子成员带头改、主动改,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
二、强化政治担当,真抓实改,坚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一)针对“聚焦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区商务局党组没有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工作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研讨,没有及时组织学习2020年1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直到两年后的2022年2月16日才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系统梳理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工作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二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计划》,落实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和半年开展一次深入研讨的要求。反馈整改以来,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5次。三是1月、3月组织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进行了学习。四是自1月15日起至2月23日,利用微信工作群每天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应知应会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键词解读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自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四是以考促学力求实效,2月28日组织机关、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专题测试,大力营造“以测促学、以学促干”的浓厚氛围,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部分经济指标有待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2年上半年增幅为1.1%,位居全市第六;利用外资与去年同比减少93.97%;与市年度商务经济发展“一单清”目标任务分别增幅9%、10%以上差距较大。在指标提升上,区商务局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创新工作举措。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22日局党组对承担市考核指标细化分解专题研究,确保任务可量化、措施可操作、工作可考核、责任可压实。二是落实重点企业走访制度,紧紧围绕重点商贸企业、有出口实绩的重点外贸企业开展走访调研,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大外资招引力度,创新外资招引举措,通过以商引商、中介招商等方式开展精准招商。2月22日,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宣城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并签订协议开展外资代理招商。2月16日、17日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赴泉州开展外资招引,4月14日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赴上海日资企业开展外资项目洽谈。四是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坚持不懈做好限上企业培育入库,对今年培育新增限上企业任务数52家进行分解。五是搭建消费平台,深挖全区消费潜力。配合市商务局开展“品质生活·乐享宣城”——春节系列促消费活动,聚焦商超、餐饮、加油站、汽车等消费领域,有效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六是适时分析研判全区社零进展情况,2月24日、3月29日、4月26日召开全区社零指标运行分析会,着力找准突破口和关键点,全力补齐短板,力促实现“全年红”。2023年1-2月,全区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17.4%,高于全省8.1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8个百分点,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预计增长12.5%。
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推进(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国企改革成效不明显。对照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宣州区肉联厂尚未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重点任务,所属致和物业和中兴停车公司两个子公司没有实质性经营,人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盘活存量资产,激活释放资产效能,根据区政府要求,2022年10月18日商务局专题上报关于公开处置局属企业资产的请示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三是加强与国资委对接协调,理清工作思路,推动落实具体工作,制定一企一策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实施方法及完成路径,按照计划安排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发扬愚公移山和“滚石上山”精神,抽丝剥茧逐个处理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区商务局归口国企改革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确保国企改革瘦身提效。四是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清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国有资产溯源清查登记和上报工作,按要求做好国有资产划拨、处理等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归口管理。五是3月31日,召开了机关科室、二级机构、下属企业负责人及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述廉会,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服务大局抓落实的执行力和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提升。六是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2年11月10日党组专题研究调整致和物业和中兴停车公司法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推进(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3)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有遗漏。2020年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政策不够到位。巡察走访发现,对中心菜市场13幢13、14、15号的承租人,没有减免当年1个月的房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13幢13、14、15号与16号两户在2022年10月落实了2021年度减免1个月房租,并在2022年度合同中顺延一个月租期。二是切实引以为戒,精确把握租金减免政策要求,切实将有关减免政策落到实处,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0月)
3.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仍有不足。临时农贸市场存在安全隐患,市场大棚2012年按6年使用期建设,现已超期使用,消防通道不够顺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600余户经营户要求减免租金和市场搬迁还有信访维稳的矛盾隐患。宣州区肉联厂山上职工宿舍房屋安全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受地质灾害直接影响的20户,目前只有4户搬入澄江新村公租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临时农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力度,重点围绕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范,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与市宛办对接协调力度,专题研究并成立工作专班,与济川街道办事处签订农贸市场征收安置协议,力争6月底前搬迁完毕,彻底消除临时农贸市场存有的消防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做细解释工作,积极做好市场经营户要求减免租金和市场搬迁安置矛盾的政策解释宣传工作,目前市场经营户对租金减免已没有异议。四是经与住建、自规等部门协调,该处属于地质灾害点,已纳入棚户区改造,但因市级规划等原因,一直无法启动。针对肉联厂山上宿舍房屋安全问题,4月21日,区自规局组织311地质队、澄江办事处现场踏看,商务局等单位参加,经专家认定,该点主要威胁对象为坡顶3户5口人,现受威胁的3户房屋为闲置状态,日常无人居住。目前已设立灾害隐患点避灾警示牌,确定了监测人及责任人,明确报警信号、撤离路线。要求汛期加强监测工作,重点监测斜坡体有无新开裂及其它异常现象。降雨时加强对受威胁的居民房屋进行巡视,确保恶劣天气时坡顶房屋无人居住。
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推进(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4.对下属企业监管有缺失。
(1)监管机制不健全。区商务局没有研究出台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办法,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待遇没有明确规定,对企业经营状况、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缺乏监督,2021年以前没有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宣隆公司私设“小金库”和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受到区纪委监委查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下属企业的监管力度,为加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3月份印发《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局下属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将述职述廉情况、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记录、审计意见、信访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等作为下属各单位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发挥绩效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2023年1月9日、16日对下属企业2022年度领导班子暨党建工作开展了现场考核;下发2023年度下属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办法。三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负面清单》,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宣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时转发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杜绝不发生任何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2)内部审计工作未落实。2019年至2021年,没有按照区政府2017年12月印发的《宣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宣州区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规定对下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宣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宣州区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实施办法》。二是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委托中辉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2月23日至4月30日,对下属企业2019年至2022年开展内部审计,进一步强化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监督和监管。三是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常态化,自今年起明确每年对下属企业开展一次内部审计,每半年对下属企业开展财务检查,审计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决策依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没有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未组织学习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2022年上半年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个别班子成员2020年度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抓好学习教育,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全国“两会”和省市区人代会等内容。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3月份印发了《商务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商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三是坚守主阵地,守好责任田,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印发了《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四是强化责任抓意识形态落实,2月22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重要查摆内容。今后,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必报告内容之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不到位。2019年局党组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流于形式、内容空洞、举措不实,未经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3月份党组专题研究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学党规、学党章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学习专题的重点内容,2月份组织学习《党委(党组)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央、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了管党治党意识和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三是健全党风廉政责体系,制定《局党组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规定》、《局党组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四是召开党组会、干部例会组织学习省市区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作风建设提升会议精神和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2)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近年来,区商务局有4名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局党组没有在本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没有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纪律意识,1月份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二是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围绕会议主题、巡察反馈问题等内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按照“三个必谈”的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做好节假日纪律提醒,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向机关干部推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意识。四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相关制度21项,严格考勤记录,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巡察以来,机关干部职工请假休假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请假休假审批资料由办公室收集存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7.监督责任履行有待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对区商务局下属单位关注不够,与下属单位负责人日常谈心谈话欠缺,信访件办理不及时,2020年4月起区纪委监委转交7批11件信访件,派驻纪检监察组直到2021年3月才开始办理。
整改落实情况:派驻纪检组加强监督履责,加强主动监督意识,对监督的商务局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7次;加强、加快信访件办理,对区纪委移交的信访件及巡察办移交的巡察问题积极办理,2023年度已初核了结问题线索3件,立案2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8.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2019年至2021年,将应由局机关承担的扶贫帮扶资金、联点共建经费、爱心超市捐款等费用,安排致和物业、宣隆公司和市场服务中心支付或垫付。2020年1月系统工会开展60人参加的文体活动,费用全部由市场服务中心承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份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财经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基层工会经费规范管理和使用,增强财经纪律观念和经济责任意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引以为戒,对2019年至2021年由局机关承担的扶贫帮扶、联点共建和爱心超市捐款等费用,安排下属单位支付或垫付,局党组分别作出情况说明,杜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认真核定2023年工会会员人数,计提会费,规范开展工会活动,规范工会财务报销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9.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
(1)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下属单位公务接待“四单”不全现象较为普遍,存在违规提供香烟和酒水的现象。市场服务中心2020年6月9日公务接待,提供了香烟和酒水;宣州区肉联厂2019年至2021年业务接待提供香烟2次、酒水9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省委三十条和《宣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宣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四单合一”报销公务接待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强化廉政意识,做到程序规范、合规,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和违规提供香烟、酒水的接待。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巡察反馈指出的违规提供香烟、酒水问题作出接待用餐情况说明,2023年2月22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对肉联厂主要负责人作出免职处理;2023年4月4日党组会听取并同意派驻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违纪线索立案审查的报告。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2)公车管理不到位。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超预算0.34万元,3次车辆维修均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的定点维修企业维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定点定时停放制度,严格禁止公车私用,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在政府采购的定点维修企业范围内,与宣城市爱车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维修保养协议,落实公务车定点维修管理。三是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2023年2月7日与中石化签订定点加油协议,一律杜绝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2月)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现金支付、大额提现时有发生。如:宣州区肉联厂2021年1月现金支付加班费2.3万元,11月18日提现5.6万元,市场服务中心2020年12月提现0.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和《合同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二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有关规定,规范财务制度管理,加强票据管理,严格票据报账审核,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无发票报账,杜绝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支付现金等情况再次出现。三是对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现金支付、提现行为提出批评,责令肉联厂、市场服务中心对现金支付、提现情况作出说明。巡察反馈以来核销费用时都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没有出现支付现金和提现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10.资产管理不到位。
(1)部分资产未登记。市区九州市场A区110-113号、交通路28号房产及原区物资局大院国有土地没有在固定资产台账上登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局机关新增固定资产登记情况,新增固定资产均已全部登记,无漏登、错登等情况。二是委托第三方对市区九州市场A区110-113号、交通路28号房产及原区物资局大院国有土地开展资产评估,确定入账价值,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三是细化管理要求,严格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
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推进(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2)采购固定资产未入账。市场服务中心2020年采购价值2.04万元的电脑、空调,未以固定资产形式入账,直接费用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管理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宣州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落实好固定资产审批手续,确保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二是及时完成补录。市场服务中心2023年1月,对2020年采购价值2.04万元的电脑、空调未做固定资产登记重新补登入帐。三是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报废程序,杜绝报废程序不到位、附件不齐全的情况,杜绝直接费用化的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3)资产出租不规范。原区物资局大院国有土地长期对外出租,2019年10月到期后没有及时收回,2020年9月未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继续按原租金(9万元/年)租给原承租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区国资委对接协调,结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清查的通知》要求,做好商务局管辖的国有资产溯源清查和资产划拨、处理等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归口管理。二是合同到期前,对原区物资局大院国有土地承租人发放合同履约告知意见书,明确不再协议租赁,将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三是8月底前委托第三方对原区物资局大院出租租金进行评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招租。
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推进(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1.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1)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局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对下属支部党建指导检查不够,存在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处分期内仍以总支委员名义参加支委会议并进行表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增强了领导班子的规矩意识,提高了具体从事人员的党建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根据2月27日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企业的党建工作。三是3月31日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会议,印发了《商务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四是继续在各党支部推进“三色五星”分类晋级达标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2)组织生活不严肃。如:市场服务中心党支部2021年3月召开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2020年3名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出现“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市场监管局窗口工作”“研究人大工作”等与实际不符的表述。宣隆公司党支部第二党小组未按月召开党小组会议,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二是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党总支对市场服务中心支部、宣隆公司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安排党总支组织委员对支部会议记录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要求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企业支部组织生活会,切实将组织生活落到实处。四是做好会议资料收集归档,2023年3月底前对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按要求做好整理、完善和归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3)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局党总支和机关支部党务公开工作不到位,公开栏中基本情况和支委分工仍为2019年内容,其余栏目一片空白。老干部支部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2日任期届满,至巡察时仍未进行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了党建活动室内容,对党支部“六项制度”进行了更新,增添了4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板块。二是按照党务公开要求,2023年3月31日已对党务公开栏进行了更新。三是2023年1月5日下午按照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务局老干支部委员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产生了新一届支部支部委员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1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局党组对下属企业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够,不注重企业干部的培养,后备干部储备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干部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提任干部,同时树牢制度意识,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二是引以为戒,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做好干部企业干部任命、调整工作。三是增强关心关爱,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和家庭生活状况,对确有困难或遭受重大变故的党员干部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2月)
13. 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不扎实。
(1)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局党组对区审计局2021年1月22日出具《关于区商务局干部日常监督审计核查结果的报告》指出的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落实整改工作,直到2021年11月25日才研究,目前“大额往来款挂账多年未清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第三方审计结果,2022年10月再次书面请示区财政局(国资委),切实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请求清理核销大额往来款,但未予书面答复。二是咨询专业人士,了解清理核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第三方审计公司进一步核实往来款项的性质、范围等,为下一步清理核销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三是走访部分重点往来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摸清真实历史情况。四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邀请相关人员列席,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推进(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2018年区委常规巡察指出关于“违规发放补助”问题整改就事论事,只在局机关层面进行了整改,没有坚持举一反三,要求下属单位自查自纠;关于“公车未定点维修”问题整改,长期坚持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局属企事业自2019年至2022年期间,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局党组。三是严格执行宣州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有关规定,在宣城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范围内,落实了定点维修单位,并与“宣城市爱车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定点维修协议,杜绝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
三、下一步打算
区商务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积极发挥局党组核心作用和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局党组将对整改进行跟踪督导,推动整改后续工作全面落实。责任领导将切实加强对整改后续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推动,督促责任科室、下属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和监督管理,促进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3021188;邮政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陵西路103号;电子邮箱:xcsxzqswj@163.com。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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