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7日至8月30日,十四届区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年1月5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3类13项38个问题,我单位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紧盯巡察反馈的问题,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和基本完成整改35个,3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率达92%。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整改工作目标任务
自巡察反馈以来,区供销社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紧盯巡察反馈的问题,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第四组反馈巡察整改意见后,先后召开7次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会和整改工作调度会,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大会等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区委巡察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着力增强推进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社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社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切实构建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要求。2023年2月21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认真剖析,对号入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物见思想。并邀请驻区政府纪检组长列席指导。
(三)严格整改落实。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经社党委研究提请书面“四方会审”,制定形成《宣州区供销社党委关于落实十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印发各班子成员、责任科室,严明集中整改时限(2023年1月5日至4月5日)推进整改落实。围绕3类13项38个问题,明确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注重加强统筹,实行对账销号。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时整改。召开党委会、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推进中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真正提高党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
(四)筑实长效机制。着力夯实巡察整改短期成效和建章立制长期成果,既制定“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巡察整改融入推动供销合作发展各项工作,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举一反三、筑实成效,制定完善社机关12项内部管理制度,以整改实际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对标反馈问题,聚力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一)关于“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供销合作社系统工作指示精神不深入”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浅表化,仅在2020年9月29日党委会上简单带过,未结合区社具体工作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对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等内容及省市供销社相关业务文件,未围绕本单位中心职责开展过学习研讨。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学习宣传。将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重要议题,长期坚持,切实掌握精神实质。制定宣传板块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宣传指引全体党员干部和系统职工时刻牢记总书记的嘱托,以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作为行动指南,践行工作,推动发展。
(2)开展学习培训。2023年2月28日区社党委会对2022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了深入细致、全面学习;2023年3月17日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全体干部职工、参股企业及基层社负责人参加会议,集中培训。传达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邀请市社理事会副主任郑守龙作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扎实做好新时代供销社工作”专题辅导报告;2023年2月15日在机关大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供销社三届四次理事会暨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全力提升系统上下思想建设、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党委会仅于2022年8月1日传达了我区作风建设动员大会暨项目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无传达宣州区项目建设推进大会、全区稳定工作大会会议精神,及“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宣州精神”大讨论动员部署的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
(3)推进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时学习贯彻区委决策部署,研究推进系统重点工作,2022年8月16日区社召开了“宣州精神”大讨论部署动员会,制定区社“宣州精神”大讨论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大讨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2023年3月,结合区社实际,制定了《宣州区供销社关于开展“宣州精神”主题月活动方案》,以活动促提升,力促工作开展贯穿于活动始终。
(4)提升作风建设能力。2022年8月31日区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区社党委及时召开会议对《区供销社党委“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清单”》整改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和部署。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3.关于“区社理事会作用发挥不足”方面。自2020年12月理事会成立以来,未见相关履职材料。据谈话了解,区社至今仅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未能充分发挥对社有资产的管理、监督职能。
整改落实情况:
(5)完善制度。制定了《宣城市宣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明确理事会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和工作规范,进一步推进理事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2023年已召开了2次理事会议。
(6)健全机制。成立了以区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为主任、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任为副主任,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为“三农”服务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4.关于“服务‘三农’功能不强”方面。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步伐不快,区社目前仅建有6个村级基层社,与2016年印发的宣州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底,新建改造基层社10个以上”仍有差距,服务“三农”能力亟待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
(7)加强新型基层社组织体系建设,增强为农服务功能。组建宣州区为农服务中心(正在筹建中);坚持开放办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广泛调研,2023年新建2至3家乡、村供销社(已与黄渡乡、朱桥乡、水阳镇等3家村集体和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意向联合办社)。
(8)加强学习调研,提升为农服务能力。2023年3月28日,区社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到郎溪县供销社考察学习,先后深入郎溪县城西供销社和大梁供销社就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村社共建等方面进行了学习调研,借鉴经验做法,提升工作能力,促进为农服务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5.关于“区社与华宣公司社企不分”方面。华宣公司全称为“宣城市华宣资产运营总公司”,是区社直属企业,于2003年7月完成改制,迄今企业制度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审核、审批由区社行政人员负责,公司人员聘用、奖金发放等事宜由区社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外投资入股、签订协议以区社名义进行。
整改落实情况:
(9)完善华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了财务部、综合业务部等相关科室,明确科室职责,制定了华宣公司聘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规范聘用人员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10)完善规范投资经营手续,对以区社名义对外投资参股的企业进行梳理,全部变更为华宣公司投资参股,已完成溪口吕辉供销社、沈村双塘供销社、洪林金真供销社、洪林鸽子山供销社变更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6.关于“对基层社管理监督缺失”方面。区社无业务指导和指标考核,对其经营、损益情况不了解,为农服务能力未见明显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未见明显成效。经巡察走访,宣城市宣州区鸽子山村供销合作社自2019年7月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现已名存实亡。
整改落实情况:
(11)强化新型基层社制度监管。制定了《宣州区基层供销社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促规范。
(12)加强基层社发展督促指导。2023年3月20日,区供销社主要领导到宣州区鸽子山供销社调研,与鸽子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鸽子山供销社股东——宏鸽公司负责人商讨鸽子山供销社整改事宜。已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现任村委书记、主任担任鸽子山供销社主任。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7.关于“投资决策不科学”方面。区社对投资的前期调研不够细致深入,对风险预估不足,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部分项目股份本金和分红没有着落,成为不良投资,社有资产流失风险凸显。2011-2020年,区社、华宣公司共投资7家企业268.6万元,至今无收益。其中,2014年5月华宣公司投资100万元的宣城市供销农副产品互助会已进入破产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
(13)提升投资决策风险防范能力研判。将新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和风险评估作为前置必备程序。加强投资企业监管,2023年3月21日至24日对投资资的皖东南花炮公司进行了内审。对宣城市供销农副产品互助会的破产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如能保全将依法提起诉讼保全,减少社有资产损失。
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2023年4月)
8.关于“‘新网工程’项目重投轻管”方面。“新网工程”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流通产业而实施的工程。2019-2021年区社申报的两个项目主体均为宣城市桃之梦特色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先后以奖补项目资金入股共30万元。但区社对其实际经营状况不清,未主张社有股权收益,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14)加强项目监管。规范完善项目运营手续,桃之梦专业合作社申报的2个项目是先建后补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带动了周边近200户种植户,增加了农户收入,消化了区内部分畜禽养殖企业的畜禽粪便。完成了桃之梦专业合作社30万奖补项目资金作为华宣公司投资入股的实缴资金的法定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9.关于“资产盘活有短板”方面。如位于宣州区盛世御景的门面房2020-2022年的24万元房租至今未收缴到位,供销大厦综合楼和购物中心1-2层经营场所2020年底以来大多闲置至今。
整改落实情况:
(15)强化资产管理运营。加强租金催缴,已收取18万元房租,根据疫情有关政策减免承租户2022年房租3万元,剩余3万元租金正在协商催收中;明确要求大厦加强主动招租,区社以“双招双引”招商方式发布相关信息帮助招租,力争空闲经营场所早日出租受益。
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2023年4月)
10.关于“信访案件化解进度滞缓”方面。宣城市供销大厦作为区社直属集体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至今仍未完成改制,遗留问题多、矛盾突出。2020年底以来,供销大厦离岗未退休职工因养老保险缴纳、职工生活费发放等诉求无法满足,多次去市、到区群访,频繁到区社上访。区社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一直未能成功引导供销大厦召开职代会研究解决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
(16)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健全党政领导信访接访带班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信访接访带班制度和责任要求,全力做好大厦信访问题接访化解工作。
(17)推进积案化解力度。2022年11月,区政府成立了宣城市供销大厦信访问题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派驻区工作组进驻区社开展化解处置工作。加强依法合理化解处置大厦信访问题成效,区社拟于2023年4月与安徽鹏抟律师事务所签定法律服务协议,全程为区社、区工作组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区社会同区工作组正积极研究制定供销大厦信访问题化解处置工作建议方案,提交区级层面参考决策。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推进(2023年4月)
11.关于“重大风险隐患凸显”方面。近年来,供销大厦多次向区社、区国投公司、区财政局借款共计651.6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保等。区社对供销大厦监管严重缺位,不能完全掌握其收支情况,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
(18)综合加强大厦问题化解处置能力。安排财务分管领导对大厦收支情况进行有效核实,并结合现状实际,待大厦资产依法合理处置时全面清算资产债务情况;因经济下行、电商冲击明显,大厦收入减少,供销大厦无能力为在职职工发放生活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为有效维护稳定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借款651.68万元,待依法依规对大厦资产进行处置时,及时优先给予偿还。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推进(2023年4月)
12.关于“密件管理不规范,存在密件长期借出和复印现象”方面。少数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保密意识不强。2022年1月,区社装订的“党史学习教育资料汇编(一)”材料中,发现《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宣州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区宣字〔2021〕14号)等文件原件及其他密件的复印件。
整改落实情况:
(19)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保密意识。及时规范纠正、加强培训,对之前所有装订的材料进行了细致检查,对检查出的密件复印件和巡察发现的密件复印件进行了销毁;2023年1月18日机关大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提高了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20)健全保密制度,严格加强管理。制定了《区供销社涉密文件保密管理规定》和《区供销社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对保密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对密件的传阅进行严格登记。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3.关于“区社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方面。未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会,2021年度仅在1月29日党委会议记录上一笔带过。
整改落实情况:
(2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及时通报违纪违规案例,加强学习教育警示效应。2022年12月7日党委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规定和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邀请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组参加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作出纪律要求,加强警示教育。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14.关于“‘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不扎实”方面。2019年-2020年初,区社共有三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但均未结合案例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
(22)加强学习教育,严格纪律管理。多次在党委会、机关干部会议上通报违纪违规案例,及时传达区纪委印发的通报文件,明确纪律规定;严肃违纪处理、严格作风监管,2022年11月22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专题会议,通报了我社见习生上班时间用手机看电影违纪行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纪律意识,严格落实纪律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15.关于“日常管理松懈,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方面。干部管理存在“老好人”思想,经抽查区社2022年6-7月份考勤表及谈话了解,发现少数干部上下班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无故不签到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23)及时传达学习作风建设会议精神。2023年1月31日区社党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全区“三个年”活动大会会议精神。2023年2月15日,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和全区“三个年”活动大会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和区委书记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
(24)制定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纪律执行落实。修订完善了上下班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强化考勤结果运用,对制度执行不严者进行约谈并考核不予评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16.关于“单位制度建设流于形式,存在照搬照抄现象”方面。《宣州区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制度》照抄“百度文库”网络文章,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有效资产管理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
(25)严格作风建设。修订完善了《宣州区供销合作社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17.关于“‘两套账’运转存在监督盲区”方面。区社机关设有机关预算资金账(以下简称“机关账目”)和区社社有资金账(以下简称“社有账目”)两个账务账户,未将社有资金纳入财政监管体系,账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26)加强财经制度规范执行和管理。由于供销社的特殊体制和机制的限制,目前暂无条件将上述两套账目进行合并,加强规范体制机制探索学习,待时机成熟后再合二并一。区社监事会加强对社有账目监督。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2023年4月)
18.关于“财务管理人员权责不明”方面。2019年以来,财务审核未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人为财务科或办公室负责人;未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审批人为财务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
整改落实情况:
(27)规范财务管理人员权责。严格财务审批流程,明确定由财务负责人统一审核。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三个不分管”规定,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1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存在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全等现象。社有账目中白条支付狸桥供销社资料室2019-2020年度租金3600元;现金支付棉麻及茶茧公司人员2019年体检费32400元、农资公司2020年春节慰问费37420元。机关账目2019-2021年多次无凭证、未经审批拨付工会经费共16950元。
整改落实情况:
(28)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各类费用支出,避免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出。
(29)规范工会经费拨付程序,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做到专款专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0.关于“未按规定集中采购”方面。机关账目2020年12月购打印机1台,未在徽采商城采购。
整改落实情况:
(30)修订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明确今后在机关账目列支的办公设备一律在徽采商城采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1.关于“奖金发放附件不全”方面。发放2017-2020年度目标考核奖、2018年招商引资奖、2019年文明创建奖等奖金,均未附相关文件及研究聘用人员奖金发放范围和标准的会议记录等。
整改落实情况:
(31)安排专人及时对发放情况进行核实,已查找了相关依据和会议记录。
(32)制定了聘用人员的薪酬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奖金发放范围和标准均严格会议集体研究,按规定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2.关于“社有资金账面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方面。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单位的运行成本不能真实反映,不好统筹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
(33)加强资产的合规处置。及时进行改正并规范,已于2023年1月将历年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性补提,并形成常态。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3.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方面。社有账目中往来款较多,单位其他应收款、应付款未及时有效地按程序处理、核销,导致长期挂账。2021年底,“其他应收款——城区供销社”尚有2728204.13元未清理。
整改落实情况:
(34)及时对往来款进行了梳理,按照程序规定对部分长期挂账进行了核销。
(35)因城区供销社名下一处500多平方米的固定资产依法诉讼还未结束,待诉讼全部结束追回该处资产后,将及时清理城区供销社长期挂账的2728204.13元。
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2023年4月)
24.关于“社有账目中列支公务费用”方面。部分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应在机关账目中列支的,混在社有账目中列支。
整改落实情况:
(36)加强公务支出费用管理。区社在编11人的全年仅有22000元公用经费严重不足,部分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需在社有账目中列支方可保障机关有效运转,区社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预算经费,压缩费用开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
25.关于“部分差旅费报销不合规”方面。2019年2月付客商2018年3月15日来宣住宿费,虽登记1人,但实付2间房费;2019年12月、2021年2月先后一次性支付李某某2019、2020年全年市内交通费,时间跨度大、报销不及时,且未附市内公务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
(37)强化工作的精细化。2018年3月15日,区社招商引资来宣考察的客商,住宿登记时未登记驾驶员,造成登记1人,实付了2间客房费用;关于李某某市内交通费已列出清单。
(38)修订公务接待制度和出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杜绝不合规费用报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6.关于“公务接待用餐超标、附件不齐、转账支出不合规”方面。2021年3月,区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餐费超出用餐标准530元,且未附菜单。2019-2021年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所附菜单为存根联,未注明接待事由、加盖出票单位业务章。同时存在跨年度报销、收款人和出票单位不一致且无委托付款手续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38)规范接待规定。完善手续,规范执行标准,第一次代表大会安排中午、晚上两餐的自助餐标准为50元/人•餐,除签到的会议代表外,另有工作人员3人和驾驶员2人用餐,未超标准用餐。因安排的自助餐,故无菜单。对存根菜单联和未加盖出票单位业务章菜单进行了整改,已要求就餐餐馆重新开具顾客联并加盖业务章。
(39)严格制度执行。修订了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加强费用的报销审核,对违反规定或超标准的以及附件不规范、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7.关于“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方面。2020年度每人发放节日慰问品及扶贫农产品共1915元,超标415元/人。
整改落实情况:
(40)及时纠正清退,规范执行发放标准。对超标415元/人已于2023年1月19日全部清退,共计17人6796元,今后将严格执行《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使用工会经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28.关于“区社党政不分”方面。所有事务均在党委会上研究决定,且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41)修订完善了《宣州区供销社党委会议事规则》、《宣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宣州区供销社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各类会议研究范围,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规范会议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9.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方面。2019年8月2日讨论给予凤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项时,一把手首位表态。
整改落实情况:
(42)制定完善社党委会议事制度,进一步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议事,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规定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30.关于“部分议题无研究过程”方面。2020年1月14日党委会研究区社2020年春节慰问方案时,只有议题没有研究表态过程。
整改落实情况:
(43)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明确规范执行各类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强化全过程记录会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3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而未决’‘未决先行’”方面。2019年1月31日党委会研究2017年2万元信访工作奖金发放事宜时未形成决议,但2019年12月实发该项奖金16人共计29666元,超出财政补助拨款9666元。
整改落实情况:
(44)安排专人核实,并对超出财政补助拨款9666元奖金已于2022年11月15日全部退到位,举一反三,明确今后将认真执行区社党委会议事程序要求,杜绝“议而未决”“未决先行”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32.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区社班子因信访矛盾问题突出,牵扯过多精力,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力度不够,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弱化,保供促销基本职责履行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
(45)催生加强班子干事创业能力。完善机关集中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学习教育,及时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社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各责任领域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切实抓好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主职主业,压实责任、提力提标供销发展履职能力。整改期间,区社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到外地开展招商引资考察、兄弟县社学习调研、基层社发展调研工作。强化重点工作推动落实,区社班子先后于1月16日赴金真供销社、胡村供销社调研部署基层社发展工作;2月23日社班子会同区委组织陪同市委组织部、市社领导赴胡村供销社检查指导“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工作;3月21日至22日前往浙江台州相关企业开展招商引资;3月28日赴郎溪县供销社就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村社共建等工作进行学习调研,积极抓实重点工作开展,增强供销合作发展的凝聚力、推动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33.关于“少数班子成员不能正常履职”方面。党委委员、供销大厦总经理王林已于2018年办理退休手续,但区社召开党委会时仍通知其参会,2022年1-8月12次党委会仅参加5次。党委委员、系统工会主席肖辉2020年12月起因病不能到岗,但2021年11月分工文件中仍对其作出分工安排。
整改落实情况:
(46)统筹工作开展,规范工作分工。2023年3月29日召开党委会,明确以通过专题会议或工作会议方式召集大厦法人代表王林同志作为列席人员参加会议,研究会商大厦信访问题,并形成会议记录;明确对党委委员、系统工作主席肖辉同志因病不能上班所分管工作暂由其他党政领导分类代管,并抓好落实,待班子调整时,再明确具体分工,确保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
34.关于“对外招商办法不多、措施不实”方面。区社2020年6月23日以6000元/月的协议价格将此后一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给江苏溧阳客商陈某某,协议中仅对招商费用和奖励等做了约定,未对招商成效提出要求,至约定终止共支付费用3万元,未见成果。
整改落实情况:
(47)加强招商成效跟踪督促。区社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多次同区社前任主要负责人进行电话、信息联系并当面协调督促要求其负责追回因招商成效不佳单位所支付工资费用(要求其积极引进招商项目,有效招引);区社多次同对方客商联系,明确招商成效不显,应退回所支付报酬,并拟赴对方客商处找其当面协调,化解招商不力、成效不显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推进(2023年4月)
35.关于“聘用人员手续不齐全”方面。部分临聘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未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
(48)加强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完善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规范执行合同约定,明确职责义务,明确聘用人员一律规范聘用手续,及时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杜绝用工不规范行为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
36.关于“廉政防控有风险”方面。经济发展科和财务科的负责人仍为自聘人员,权责不匹配,廉政防控风险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
(49)规范加强人员岗位匹配。已将招录工作人员计划上报区委编办,人员到岗后及时充实调整到财务科、经济发展科工作岗位。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增设了银行支付审核岗位,确保权责匹配,防控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
37.关于“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严”方面。党务公开不及时,公示内容不全。2022年8月供销社党务公开栏中公开内容仍是《宣州区供销社党委理论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等2021年相关文件,无2022年支部工作公开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
(50)加强党务公开制度落实。对机关党支部委员进行了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完善公开事项,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了更新,强化机关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日常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38.关于“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管理缺位”方面。巡察期间未见退休干部支部及供销大厦第一、第二支部的党建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
(51)加强党建工作管理。安排专人对支部党建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调度会商机制,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及时督促落实党建工作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三、健全长效机制,筑牢筑实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加强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为推动全区供销合作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二是提高站位,持续发力抓好后续整改。强化政治巡察、政治监督的高度自觉,坚持一以贯之,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坚定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懈一体推进,强化集中整改工作实效,对已完成整改的,组织自查完善,固化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全力筑牢整改成果。
三是强化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落实党委主要领导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机制,强化整改落实服务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一体增强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新合力,高位推动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全力做好系统内信访稳定、服务发展中心工作。
四是建章立制,固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切口,坚决贯彻“三个聚焦”“三个年”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一改两为”落地见效,强化制度健全,完善“长久立”机制,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切实固化筑牢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巡察整改成效推进供销合作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2110089;邮政地址:宣城市供销大厦五楼;电子邮箱:ahxz_coop@163.com。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供销合作社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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