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 2022年8月22日至9月2日,十四届区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月5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3类14项26个问题,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目前所有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完成率100%。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一)深刻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肃认真对待,高标准、高质量、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杜绝只喊口号不落实、只表态不担当等问题,推动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严格整改不敷衍、全力推进不懈怠,确保全局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切实以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整改实效,向组织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有力领导和督促有关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涉及整改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机关例会调度整改工作,并提出明确意见,作出具体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对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和督促分管科室盯住问题、扫清盲区、不留死角,做到整改全覆盖,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深入开展。
(三)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通过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一一分析对照反馈意见中所提出的具体问题,制定了《区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14大类26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及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针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区文旅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未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到位,2020年、2021年的学习计划直接套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具体学习内容与文旅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全国、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宣州区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双招双引”、“宣州精神”大讨论等重点工作未见党组会议集体学习和研究部署。2019年至2022年,局党组会议记录存在大量页面留白现象,且记录过于简单,有些议题无具体名称、无汇报人,仅以条目式一笔带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机关例会等形式集中学习了6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月13日机关例会集中学习全国、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宣州区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重点内容。三是进一步修订单位学习制度,严肃局党组会议议程。四是已制订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各级党建会议精神等列为党小组、党支部大会、支委会、机关例会的学习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有待加强。我区境内旅游资源、文
物资源较丰富,现有29处省级文化遗产,保持其原真性、完整性投入较大,但文物资源开发利用、活化发展不够,对全区旅游业带动作用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宣州区目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省级非遗项目11项。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与市博物馆、宣州窑研究会共同编写《瓷苑遗珍-宣州窑藏品集》图录,加强宣州窑文化宣传力度,组织调研组赴繁昌、长沙等地考察学习,形成有针对性的协商建议,为宣州窑考古发掘、保护利用及申报国保做足前期准备。二是发挥红色文物多维功能。编制红色旅游线路,拍摄系列短视频《故事里的宣州》红色篇,积极申报新四军二支队司令部和宿营地旧址陈列布展项目,融入红色旅游,达到红色文化“看得见”、革命故事“听得到”、红色旅游“融得进”、革命精神“传得开”。三是深化文旅融合。结合维修后的大夫第、五道井、水东老街等文物资源,推动旅游+文物融合发展。依托市保水东老街,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引进商业业态,再现老街昔日繁华,目前近50家商业店铺正常营业;打造的水东老街音乐街区、音乐餐吧、音乐酒吧、录音棚等已建成和建设中;较大面积的老街房屋改造成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公益用途与商业相结合项目。依托省保大夫第,计划将其改造成具有休闲服务功能,满足小型文化艺术活动举办的综合性场所;省保五道井经过系统修缮,满足居民有序和保护性使用,展现传统生活方式浓郁的乡村生活气息,成为现今水东旅游打卡地之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文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职能发挥不充分。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科现有在编人员3人,目前只有1人在岗,由于人少任务重(城区有娱乐场所22家,实体书店57家、网上书店43家,印刷出版企业30家),平时对辖区内文化旅游场所履行属地监管作用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好。2021年11月,省文化厅暗访组检查反馈市区某KTV存在有偿陪唱服务现象;2022年8月29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查处市区一处书店出售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书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考核机制,将市场监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考核内容并结合省、市级部门重点工作,作进一步细化。完善监管制度,对乡镇街道实行月检查季报送制度,常态长效开展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办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涉企许可事项,按时进行年审等。2023年第一季度共发现安全隐患13处,其中区文旅局发现8处,街道文化站发现5处,已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完成,实行隐患销号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属地包保、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对文化站长开展文旅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站长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行业监管能力建设。
四是提升服务品质。压缩办事承诺时间。按照最新全省一单要求,对营业性演出备案、文艺表演团体、互联网上网服务及娱乐场所设立等事项审批时限调整,将法定时限20日内办结缩短为10日内办结。优化办事环节。在固化4个办理环节的基础上减少冗余办理环节,现平均每个事项2.5个办理环节,较最初减少1.5个,对于符合审批要求的做到当办即办,即办件办件率达到50%以上。提质线上服务。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3.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盲区
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稳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关键岗位、重点工作无班子成员分管,存在监管盲区。如广电科、市场监管科无分管领导,均由广电科科长张有杰自行负责。2020年和2021年的宣州区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工作,应由区文旅局与中标单位宣城市弘杨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但区文旅局只有广电科科长张有杰签字,未见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落实党组工作责任制。经研究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由党组成员陶晓勤同志分管市场监管科,党组成员、文物所所长康明祥同志分管广电工作,做到对重点岗位落实党组监管责任。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长期坚持。
4.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
(1)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日常宣传教育不 够,没有将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2019年至2021年的工作总结中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年12月14日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向区委专题汇报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2年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落实举办思想文化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活动备案制度。二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当前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区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试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宣州建设新篇章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工作总结中。3月28日召开全区2023年文化和旅游专干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文化站长和基层群众文化业务骨干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阵地的潜在风险依然存在。如双桥街道双桥社区农家书屋中仍存放有不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书籍。非法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专项整治工作还不彻底,一些偏远乡村农户非法安装“小耳朵”问题仍然存在。
农家书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督促双桥街道双桥社区农家书屋整改,于3月1日对其开展检查,未发现违禁书籍。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非法出版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农家书屋等书籍开展自查,发现不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书籍,要求立即下架。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家书屋管理工作的通知》至各乡镇街道,明确农家书屋服务标准,加强图书内容管理。四是加强监管力度,开展农家书屋检查,2023年1-3月,区文旅局开展农家书屋专项检查,共检查23个农家书屋,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农家书屋等文化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强化考核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文化旅游考核内容。
“小耳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促整改。2023年2月1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宣州区非法“小锅子”及“黑广播”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2023年2月9日转发《关于公布2022年度宣城市“无小耳朵社区”“无非法小耳朵乡村”示范点名单的通报》的通知,宣州区其中有6个小区被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表彰为“无小耳朵社区”,通过创建“无小耳朵社区”方式,鼓励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依托宣州区应急广播平台定时播放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公益广告,面向全区群众做积极好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宣传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促整改。2022年12月7日召开了宣州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会议,总结2022年工作,部署2023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等工作。根据文化市场执法程序,2022年联合宣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9月21日完成了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来我区检查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任务,检查结果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2023年3月2日联合宣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场监管局对西林街道、济川街道的小家电市场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各商户自觉守法经营,禁止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相继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持续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纳入文化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协调“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区平安办、区文明办等部门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纳入“扫黄打非”考核、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宣州区2023年市区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行动考核中,督促各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抓好非法“小耳朵”的整治。
三是多方协调促整改。部分使用非法“小耳朵”收看电视的主要为农村留守老年人,积极与中广电宣城分公司和中国电信宣城分公司协调,为农村群众安装有线电视和网络电视提供价格优惠措施,解决拆除非法“小耳朵”后群众看电视难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长期坚持。
5.指导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够有力。基层文化站人员年龄偏大,活动开展不经常,群众文化消费热情不高。一些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农家书屋基本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发挥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作用。如双桥街道文化站图书室变成了杂物间,溪口镇新汤村农家书屋设置成了爱心超市;2021年敬亭山街道文化站图书全年借阅仅有15人次,总结工作中强调“借阅人数比往年均有提升”。
文化站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站长年龄结构,建议安排年轻干部。26位文化站长,其中:20-30岁11人,31-40岁5人,40-50岁5人,50岁以上5人。基层文化站工作者以中青年为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宣区文旅字〔2023〕9号),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文化站)提质增效,为群众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三是组织开展文化站长培训,邀请市局公共服务科科长周孝广授课,进一步提升站长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及时印发《工作提示单》,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督促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开放常态,活动常态。五是指导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和地域文化特色,积极开展民俗展演、乡村村晚、节庆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惠民实效。
文化站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农家书屋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督促溪口镇新汤村农家书屋整改,于3月2日对其开展检查,爱心超市已移出农家书屋。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家书屋管理工作的通知》至各乡镇街道,明确农家书屋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惠民实效。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开展农家书屋检查。2023年1-3月,区文旅局开展农家书屋专项检查,共检查23个农家书屋,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加强辖区内农家书屋管理。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开展农家书屋宣传,组织阅读活动,积极引导群众走进农家书屋。五是强化阵地管理。落实农家书屋各项制度,突出农家书屋主体功能,营造舒适温馨的阅读环境。
农家书屋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6.文化惠民工程成效不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文化惠民工程,是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生活的重要举措。为此,区政府每年投入46万余元,确保年度放映任务顺利完成。但巡察发现,我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过程中问题较多。仅2021年,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就下发了4份通知,指出我区公益电影放映质量不高、场次照片模糊、放映时间早于17:30及频繁发生GPS“无信号”等问题,要求整改并上报,目前上述问题依然存在。查看《2022年公益电影场次管理表》发现,今年5月至8月,全区共放映公益电影1560场,其中有463场GPS“无信号”,占比29.7%。一些电影放映场次、场地和时间安排极不均衡、合理。《安徽省农村电影放映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全年放映12场”。实地走访发现,今年5月至8月,电影公司在周王镇净蓬村放映了60场,超出该村全年放映计划数48 场,而该镇云峰村放映零场;8月份,电影公司在溪口镇放映农村公益电影39场,其中9部影片在新汤村连续重复放映33 场,而在该镇其他8个村(社区)仅放映6场;今年最炎热的7、8月份,全区有17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时间早于下午17:30。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方案抓好整改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宣州区2023年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工作的通知》和《宣州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放映任务、放映场次和放映标准。
二是抓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2022年定期通过安徽省农村电影流动放映监管平台对放映数量、放映时间、GPS信号、监管平台上传的照片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结合现场检查方式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电影放映公司按要求进行整改。2023年1月12日广电科负责人与宣城弘杨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负责人到周王镇文化站、周王社区、溪口镇文化站、新汤村,对放映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与文化站长对所在片区放映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放映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1月30日广电科负责人与周王镇、溪口镇文化站站长分别对周王镇周王社区、云峰村、净蓬村,溪口镇四和村、东溪村、天竺村农村电影放映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与各村负责人了解农村电影放映现状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积极做好问题整改。对照《安徽省农村电影放映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将放映设备升级、人员培训列入2023年农村电影招标文件中,提高参与公司的标准,提升农村电影放映质量。如发现放映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立即解除放映合同(协议)。
三是乡镇街道抓好现场监管。2022年乡镇街道文化站根据通知要求,积极落实电影放映任务,并对农村电影放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抽查。根据《关于做好宣州区2023年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部署2023年农村电影放映准备工作,结合农村电影放映招标情况,落实放映任务。
四是督促放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针对GPS无信号、照片不清楚、场次不均衡、放映时间早于17:30等问题,及时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宣城弘杨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负责人加强整改,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放映员能力水平,履行电影放映公司的社会责任,净化农村电影放映环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7.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烈。党组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上重视不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经常、不深入。2020年,党组(扩大)会议未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也是一笔带过。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内容基本雷同。2020年、2021年工作总结中缺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2022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党组织书记通过机关例会,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教育党课。二是进一步建立学习研讨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局年度工作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集中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三是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工作任务。结合全区2023“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清单制定我局任务清单,落细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8.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所驻在单位职能职责开展监督不够有力,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作用发挥不好,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2021年3月,区文化馆干部金昕、戴玉两人在上班时间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区文旅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仅在相关会议上进行了批评教育,派驻纪检监察组也没有及时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1年11月,退休党员干部赵平香因参与赌博受到党纪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督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2022年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35次,其中派驻纪检组参加14次,2023年已召开党组会议8次,其中纪检组参加6次。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结合党组会议、“三会一课”、机关例会等组织局党组及全体机关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等,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三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派驻纪检组适时参与有关业务工作的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022年派驻纪检组多次联合对局重点工作、文旅市场开展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9.遵守规章制度不到位
(1)村干部违规兼职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文化协管员、 文物保护员)并领取报酬。2019年和2020年《宣州区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不得兼任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但2019年、2020年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人员中,古泉镇冯祖伟、杨柳镇徐世祥、五星乡李伟、文昌镇谢宝珍、溪口镇夏新革、狸桥镇高文、付银花均是在职村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立即对全区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查,文化协管员古泉镇冯祖伟、杨柳镇徐世祥、五星乡李伟、文昌镇谢宝珍、溪口镇夏新革、文物保护员狸桥镇的高文、付银花聘用期间为后备干部,不是在职村干部。
为夯实基层文化工作,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的作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聘用,做到:一是加强学习。正确理解上级对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聘用条件设置。二是加强培训。对乡镇文化站于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需求培训,确保用人符合规定。三是加强审核。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现有人员摸清底数,仔细审核涉及乡镇上报的聘请人员名单,不得出现在职村干部;四是文物保护员2023年度协议签订时均仔细审核,把关,未出现村干部兼职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重复发放奖励补助。2021年1月,宣州区文苑艺术团排演的节目《坐着高铁去北京》获得宣州区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艺术化宣讲比赛一等奖,并获奖金4000元。1月27日,区文旅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该笔奖金作为文苑艺术团演出补助费予以发放;同年11月19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又以同一名目研究决定,给予文苑艺术团再发放奖金4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2月,我局组织小品《坐着高铁去北京》(宣州区文苑艺术团创排)参加宣州区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艺术化宣讲比赛,获得一等奖,奖金4000元。2021年1月27日党组会研究决定,由该剧团于2021年11月底前,开展不少于5场展演,将该笔奖金及展演费10000元作为文苑艺术团演出补助费予以发放,完成5场演出后一并拨付。因疫情原因,2021年文苑艺术团未开展展演。7月,我局人事调整,分管领导变动。新任分管领导建议分类处理:“未完成演出的10000元展演费不予拨付,奖金4000元正常发放”。故对此项拨款重新上会研究,并于11月19日的党组会上研究通过。会后,宣州区文苑艺术团提供了收款收据,我局向其拨付了4000元奖金。未重复发放奖励补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10.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应收款长期挂账。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显示,该单位其他应收款184261.21元应收未收、长期挂账(其中宛溪河改造办公室11000元,区电影公司10012.9元,罗同庆5230元,王义3300,胡华富3243.2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8月,我局已对查明了原因的两笔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宛溪河改造办公室11000元、罗同庆5230元),提交了党组会研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处理。二是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目前尚未清理的应收款长期挂账进行专项审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下一步,将根据审计报告意见按规定程序处理。三是财务制度新增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催收、催交、催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并对应收款项情况实时动态跟踪清理”的内容。四是制作了应收账款台账,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发生日期、原因摘要、增(减)发生额、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等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2)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如2020年5月,支付的工作餐未附用餐人员名单;2021年9月,支付遗属年审补助附件内容空白,单位未盖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支付的工作餐未附用餐人员名单,这是2020年5月支付十一届宣州之声文艺汇演彩排盒饭和演出当日自助餐费用,共计将近500人次用餐。现根据演出节目及单位打印了用餐统计表,相关经办人员签字,文化馆和文旅局盖章。二是2021年9月,支付遗属年审补助附件内容空白,单位未盖章。已将附件内容填上并盖章。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待安徽省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开始后,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四是财务管理制度新增了“各项支出除经常性支出外必须附有相关依据”的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3)支出报销手续不规范。如2020 年5月,支付视频制作费,但发票标注是“小工费”;2020年11月,支付龙溪塔内外墙粉刷费用,发票备注现场验收实付15000元,实际转账15697.98元,多转697.98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5月,支付视频制作费,但发票标注是“小工费”。已安排文艺科专人联系了视频制作人,了解情况,要求对方提供了收取个人劳务费说明。二是2020年11月,支付龙溪塔内外墙粉刷费用,发票备注现场验收实付15000元,实际转账15697.98元,多转697.98元。对龙溪塔内外墙粉刷多付款项,已安排文物科专人联系了收款方,收款方按要求于2022年8月26日进行了清退。三是财务管理制度修改并新增了“经办人对发票和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项经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与经济业务事项有关的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发票的内容必须与实际提供的服务、货物等内容一致”“出纳会计要认真细致核对发票报销金额,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办理报销”等内容。四是我单位将在新修订的《宣州区文旅局机关管理制度》正式发文实施后,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五是对经办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指出不足之处,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长期坚持。
11.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主要工程项目附件材料存在“缺斤少两”现象。2019年1月“皖南川藏线宣州段宣宁交界处公共文化墙”工程合同,无签订日期,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同月,古泉镇金锁桥维修加固工程,无竣工验收报告;2021年11月,宣州区农家书屋图书项目补充合同,无验收小组人员签字;2020年5月14日,宣城弘杨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中标宣州区农村公益性电影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要求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签订采购合同,但合同实际签订时间滞后1个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法规学习。加强对政府采购法规学习,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12.工作作风不务实
(1)工作总结中“数字打架”。2020年,区文旅局局长、副局长和广电科科长三人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对本年度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表述不一,分别是2328场、1631场、2240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作风建设深化年”要求,及《关于开展“'追赶江浙、争先江淮、我该怎么干'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强化能力建设。狠抓人员能力建设,组织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学习,加强对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做到数字准确可靠。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长期坚持。
(2)行文发文不严肃。2019年以来,区文旅局共出现67个废止文号,其中2019年废止29个、2020年15个、2021年12个、2022年11个,原因不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责任心。二是务实工作作风。结合“一改两为五做到”和“作风建设深化年”要求,通过“三会一课”、机关例会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作风教育,并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务实作风。三是规范发文制度。修订局机关发文制度,要求发文人员严格执行“三审制”,做到“科室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3)文字材料生搬硬套、审核不严。如2019年《宣州区文旅局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内容东拼西凑,全篇共有27处错别字。2019年“送戏进万村”演出回执单中,观众人数、演出地点等要素填写不全,回执单观看人数明显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行批评教育。已对具体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谈心谈话,同时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三会一课”机关例会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作风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修订机关发文制度,要求所有发文必须经科室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报送的文字材料必须按要求经相关领导审核。三是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宣州区“送戏进万村”工作的通知》(宣区文旅字〔2023〕18号),要求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强调回执单须填写完整不能缺项。回执单所附照片要求正对舞台,因此在观众座位分散情况下无法拍到所有观众。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剧团在拍照片的同时,提供每场演出全景视频,视频要体现观众场景。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各乡镇,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加大演出前的宣传及现场观看群众的组织,利用剧团宣传车、村级应急广播开展演出预告,不断提高观众人数。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4)主题教育成效不够明显。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过程中,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理论学习当作“软任务”,应付差事。查看资料发现,有5党员心得体会直接从网上下载,缺乏思考,其中一人下载的是“过去式”心得体会,将党史一百年发展历程写成九十九年历程。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党组对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5名党员干部重新撰写了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二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认真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党史知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12月7日,组织党员干部赴狸桥镇昝村革命烈士陵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精神,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13.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长期存在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一些重大事项时,所列议题经常无参会人意见,最后直接形成决议。此外,2019年至2021年局党组扩大会议多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见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并认真贯彻党组议事规定。现已按照“事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人表决、做出决策”程序召开党组会。二是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研究时,事先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并邀请参加会议,今年以来共召开8次党组会议,其中纪检组参加6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三)针对“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
14.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1)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局党组研究部署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党务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基础工作不扎实,2021年1月至7月,机关支部支委没有每月组织学习。2020年、2021年工作总结中,均无党建方面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安排好每月集中学习,将二十大、党章党规、各级党建会议精神列为机关例会、党小组、党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学习内容。三是已将党建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纳入全年工作总结。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两优一先”评选不合规。2021年4月29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直接确定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未见支部推荐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两优一先”评选程序,严格落实“两优一先”评选程序。在支委会上学习党员评优评先、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党务公开不及时。驻点巡察期间,该局党务公开栏内容仍是2021年党务公开信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公开知识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二是及时更新党务公开内容,丰富党务公开栏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4)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不严肃。图书馆、文化馆支部2019年、2020年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内容基本一样。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党总支书记进行点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5)民主生活会不严谨。2019年2月1日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过于笼统,一团和气多、红脸出汗少,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缺乏针对性、有效性。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宣区组发〔2022〕43号)文件部署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查摆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务实高效抓好问题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长期坚持。
三、 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全方位工作提升
继续提高巡察整改政治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坚决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加快完善并扎实推进各项机制制度落到实处。
扎实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科学统筹,精准施策,蹄疾步稳,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加码加力推动落实,确保如期整改完成;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发现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弱项、补短板,推动长治长效。把巡察整改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展。
(三)持续抓好自身队伍建设。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全局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等工作,狠抓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完善全局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进一步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坚决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文旅干部队伍,为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3022041;邮政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北楼10楼;电子邮箱: xzqwlj3022041@163.com。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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