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为民、便民理念,践行“如我在诉”要求,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展现良好司法形象,近日,区法院印发推行《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规范用语负面清单》。
《清单》共85条,详细列举了登记立案、庭审、诉讼调解、信访接待、判后答疑、释法明理、执行、接打电话、安检接待等各个环节的负面用语,对照这些负面用语,该院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哪些话不能说,哪些事不能做。通过推行实施该《清单》,倡导法院工作人员规范自身言行,进一步从思想上尊重当事人,从感情上贴近当事人,从行动上善待当事人。对清单所列举的负面言行退思补过,引以为戒,避免因言行不文明、不规范引起当事人不满,减损司法公信力。
一审:何冬霞 二审:汪艳 三审:吴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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